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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地里怎么长着别人家的麦子?
余建华,茹玉,沈逸
本报记者 余建华 本报通讯员 茹玉 沈逸
金秋时节,稻穗飘香,风景如画。10月25日,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法官魏艳芳来到老杨的承包地进行回访。
“法官,真是谢谢你们,我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种地了。你看,这一季的水稻长势很好,马上要收割了。”刚一见面,老杨笑意盈盈地跟法官介绍着。
被“精心”种植的麦田
2023年10月,老杨承包了长兴县某村442.62亩土地,计划在当年10月底播种小麦。
可是,当他交付了土地流转承包金并买好了麦种和化肥,正准备大干一场时,却发现地里已经被提前播种了,而且看着像是有人在精心种植。
“这块地不是承包给我了吗?”老杨疑惑。
细问之后了解到,麦子是村里的种粮大户老王和老段种的,他们坚持这些地是他们承包的,并且已经付了租金,“我在自己的地上种小麦天经地义”。
“我有承包合同,这块地村里已经承包给我了。”老杨据理力争,但老王和老段态度也很坚决。
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无奈之下,2024年5月,老杨起诉到了南太湖新区法院。
承办该案的法官魏艳芳初步翻阅案卷后,决定还是先去现场看一看,了解真实的情况。她和法官助理来到村里,在原告的带领下来到案涉土地实地勘察,并向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一田二租?麦子如何是好
经了解,早些年,村民都是以一年一签或两年一签的方式将自己分到的土地承包给村里的种粮大户。后来,为了土地资源有效利用,案涉土地所在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探索推行土地流转,以期带动农民增收共富。
2023年10月,合作社对承包地统一流转招投标时,老杨中标,并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而老王和老段则按照原来的习惯继续把租金付给村民,由此引发了“一田二租”的纠纷。
厘清脉络后,魏艳芳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但双方态度强硬,都不愿意让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我承包的地,白纸黑字就在这里,是你们占了我的地,态度还这么嚣张。”
“你懂什么,我们村里一直是这么承包的,我都交钱了,现在又让我退地,想都别想!”
正值麦收季节,田间的麦子已金黄一片,亟待收割。“如果遇上雨天,麦子就会烂在地里,不仅影响麦子的质量,还会耽误下一季水稻的播种。”魏艳芳意识到,不能因为案件陷入僵局,而毁了一粒粒穗谷饱满的麦子。
考虑到麦子收割这一特殊情况,魏艳芳建议老杨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急于播种下一季水稻的老杨递交申请,请求法院允许先行收割案涉土地上的小麦。法院经审查认为,尽管涉案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争议尚未解决,但鉴于情况紧急,同意老杨的先予执行申请。
与此同时,魏艳芳也积极做起了老王和老段的工作:“抛开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麦子是不是你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要是烂在地里多可惜啊!”
最终,老王和老段松口,愿意配合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裁定,自行收割麦子。
一案结,多案解
麦子如期收割,但纠纷并未化解。
“仅仅依靠法律条文和调解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内心诉求。”这一次,魏艳芳把双方当事人都约到了案涉土地现场,面对面交流,耐心倾听他们内心深处的诉求与顾虑。
魏艳芳在走访时还发现,像这样的纠纷,其实不止这一起,村里还有10多户村民有类似的情况,“如果这起案件不能妥善化解,后续可能还会引发更多诉讼”。
为了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魏艳芳细致考察了村庄历来的土地承包与流转情况。她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漏洞,该村的土地承包和流转工作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这才导致一些土地权属不清、界限不明,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深入了解情况后,魏艳芳决定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她把双方当事人、合作社负责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都叫到一块,还邀请了村民旁听。
魏艳芳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并向合作社负责人释明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程序。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合作社将老杨的租期顺延9个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老杨主动撤诉,而他也终于在下一季最佳播种时间前拿回了土地。
法院通过示范调解,不仅提升了村民对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法律知识的认知,还一揽子化解该村十余起涉土地承包、土地租赁等相关纠纷。
近年来,南太湖新区法院对全市涉土地类案件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积极打造“稻香法庭”工作品牌,把庭审开到稻田旁,并邀请周边村民旁听,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风吹稻浪,这金黄的稻田就是南太湖新区法院以“稻香法庭”守护粮食安全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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