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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民法院报2024年7月10日(总第9466期)
送达破产文书
(2024)格力公告破管字第1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3日裁定受理中山市格力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为中山市格力房地产公司管理人。现依法公告如下:一、中山市格力房地产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20日前,向中山市格力房地产公司管理人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卢大文,联系人:梁伟思,联系电话:0760-88300979;13420242468,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9号富华阁三楼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二、中山市格力房地产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中山市格力房地产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9月2日下午3时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第九法庭召开中山市格力房地产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自然人债权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中山市格力房地产公司管理人
丰宁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管理人决定将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9时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此次会议将对丰宁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件进展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表决,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参会人员须携带下列证件: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债权人是单位(机构)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的,还需提交单位(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本通知书第3条中要求的全部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3.委托他人出席的,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证复印件。(特别提示:此次会议可能涉及到相关方案及事项的表决,请各债权人委托他人参会时携带的授权委托材料需注明“有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丰宁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其他
吴必东、十堰市日久物流有限公司、罗小莉、罗小江、石家庄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金钥匙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依据平山县人民法院(2017)冀0131初1076号民事判决书所载的事项依法享有对吴必东、十堰市日久物流有限公司、罗小莉、罗小江、石家庄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依法将上述债权经转让给孟珑。现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你们,请你们及时向孟珑履行还款责任。
通知人:孟珑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打击、制裁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藏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朱红霞,女,汉族,1976年12月26日生,住郑州市中原区煤仓北路16号院28号楼11号,身份证号410123197612261825。凡举报人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回来款项的10%的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凡有能提供上述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举报电话:0371-61286373。
[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关于寻找协议搬迁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公告周金富:嘉寿堂陆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工作已于近日启动。经初步调查了解,天官坊8号房屋(以下称“该房屋”)系苏州市市区直管公房,产权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房屋面积6.36平方米,该房屋租赁证登记的承租人为周金富(租赁证编号: 309t041000201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我单位仍无法与周金富取得联系。为切实保障相关权利人权益并妥善处理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特公告寻找该房屋承租人周金富。请周金富或相关知情人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相关知情材料等与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办事处(彩香一村二区2号312室)联系。联系人:席东其;联系电话:0512-68296367。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金阊街道办事处
梁小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330302********2016)、李一清(中国公民身份号码231002********151x)以及对前述自然人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上海保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3年12月28日将强制执行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3民初820号民事判决案项下的全部未受偿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返还抽逃出资债权、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权)及其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债权(以已判决返还但截至2023年12月28日尚未实际返还的抽逃出资数额为基数,自抽逃出资日起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1年期利率计算至2023年12月28日),以及连带债权】,概括转让给受让人高娟(中国公民身份号码310230********2321),并截至2023年12月28日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从而由受让人高娟于2023年12月28日概括取得。
上海保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遗失声明
临澧县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费收据一份,票据湘财通字(2023),票据号码5305796963,金额35104元,声明作废。
声明人:临澧县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贺瑜不慎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费收据一份,票据湘财通字(2015),票据号码1970006636,金额7555元,声明作废。
声明人:贺瑜龙
喜珍不慎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一份,票据湘财通字(2016),票据号码2122148417,金额4060元,声明作废。
声明人:龙喜珍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一份,票据湘财通字(2022),票据号码3490046128,金额141004元,声明作废。
声明人: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兴荣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开户许可证、合同专用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营业执照(正副本)、财务账册、会计凭证、银行账户信息、税控盘、合同等经营管理资料全部遗失。现声明长兴荣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全部作废。
长兴荣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致歉声明
公开道歉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由于本人孟令付法律意识淡薄,在不了解食品安全属性情况下安排物流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我本人通过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
孟令付(370481198605137094)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涉外、涉港澳台公告)
王信凯(中国台湾):本院受理(2024)沪0104民初12040号原告上海品自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信凯、第三人上海春阳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原告上海品自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追加被告王信凯为(2023)沪0104执7124号案件被执行人,并对(2021)沪0104民初529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第三人上海春阳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负债务暂计638,073.33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你方下落不明,目前无法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送达之日起的三十日,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三十日。本案定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七调解室(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128号3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朱源均,朱玉英(此人在境外):本院受理朱超诉钱惠丽,朱源均,朱玉英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新楼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禾田中理发店(经营者在境外):本院受理赵睿诉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禾田中理发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服务合同;2.被告立即返还合同项下原告已支付的预付款980.40元。本院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你应当于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并定于2024年12月16日13时30分在本院金桥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永宁路110号)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送达仲裁文书
湖南金呗呗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brgekux4):本会已依法受理申请人饶金凡(身份证号:43082219981011568x)、刘羽(身份证号:430624200304159863)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因你单位未来本会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案卷号:岳劳人仲案字【2024】2276、【2024】2276,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会定于答辩期满后第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273号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本会将依法裁决。
长沙市岳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莫建斌、缪利、钱忠平、张闯闯、张世敏: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2024)杭仲03萧字第173/174/175/178/179号申请人浙江立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24年6月28日作出(2024)杭仲03萧裁字第173/174/178/179号裁决书,于2024年7月1日作出(2024)杭仲03萧裁字第175号裁决书。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仲裁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萧山区社会治理中心6楼611室,电话:0571-88393160)。
杭州仲裁委员会
郭玉梅: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大同市平城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旭日、郭玉梅之间的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同仲裁字096-3号决定书、出庭通知书。开庭定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联系电话:0352-2088761。
大同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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