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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快更好兑现胜诉权益
徐晰玙,晓舟
浙江省衢州市人大代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化临湖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徐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经常受邀到法院参加调研座谈、见证执行活动。执行工作是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最关心、最关注的,也是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最直观有力的体现。我认为,人民法院要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健全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执行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协作执行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以执前工作交流会等形式,共同分析研判案件成因和突破点,形成推动解决案件执行的强大合力。与基层组织联合开展督促履行、文书送达、查人找物、失信曝光、促成和解等工作,让更多案件化解、履行在申请执行之前。
二是健全部门协同破解执行难工作机制。依托强制执行联动中心,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责功能,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优化执行效果。强化协同联动,健全多跨协同的执行查控机制,完善联合失信惩戒措施,加大对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协同打击力度,努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问题,以最快速度、最少程序兑现胜诉权益。
三是不断强化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加大执行行为和执行环节的公开力度,强化社会各界尤其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活动的监督作用,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执行活动,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徐晰玙 晓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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