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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以“优”解“忧”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费文彬,陈榕秋,谭展悦
本报记者 费文彬 本报通讯员 陈榕秋 谭展悦 文/图
福绵区法院依托“福企”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玉林中院院长胡海兰(左二)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破产重整工作。
陆川法院法官与多部门到企业开展“走近地理标志,护航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题走访活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两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通过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各类向海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为玉林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2023年以来,玉林市在广西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综合评价中连续6个季度排名全区第一,且要素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5大环境满意度均排在广西首位。
■向内发力 科技赋能助力营商环境提效加速
“太方便了,感谢法院的全域诉讼服务,不用异地奔波,就能在家门口就近立案!”博白县某企业的法律顾问梁律师说道。
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一立案申请。经审核,该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施工地在玉州区,博白法院没有管辖权。但是当事人去管辖法院玉州区人民法院路途太远,就选择了在本地立案。
为节约当事人的经济及时间成本,博白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收取材料后,通过材料收转系统将立案材料线上转递至玉州区法院。玉州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在系统上审核立案后,及时向当事人发送短信通知缴纳诉讼费和立案文书。
博白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刘昌广介绍:“为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我们在诉讼服务大厅指定一名专员,协助有需求的当事人完成跨域事项办理,不断推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从优化司法服务开始。玉林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托数字法院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诉讼服务、降低诉讼成本中的运用。
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托无纸化办案体系和数字法院建设,强化两级法院间的横向和纵向协同联动,打造“全市域、全通道、全事项”的“全域诉讼服务”,实现全市范围内跨法院、跨区域、跨层级办理跨域立案、财产保全申请、司法鉴定申请等事项,使企业可以在家门口办理各项诉讼事务,有效降低了企业参与诉讼的时间和成本。
■向外借力 汇集“法院﹢n”合力共解企业难题
近年来,从香飘世界的“南国香都”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玉柴重工,再到陆川铁锅等地理标志品牌产业,素有“岭南都会”“千年商埠”之美誉的玉林南大门——陆川,焕发新活力。
作为广西第二大客家人聚居县,缘何吸引各地商贾云集?
“除了深厚的商贸底蕴以及独特的区位、交通优势外,更得益于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努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多措并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海兰一语道破秘诀。
位于陆川县北部工业园区的玉林国际香料交易市场,是中国最大的香料集散地、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全国80%、世界三分之二以上的香料在玉林集散、交易,2023年交易总额超320亿元。
如何让“南国香都”香飘更远?陆川县人民法院以高效能治理,让重点产业“强”起来。
今年5月8日,该院在玉林国际香料交易市场设立香都巡回法庭。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共指导香料商会调委会成功调解纠纷45件,公开审理了具有较大教育意义的涉企纠纷案件18件,为玉林市香料产业及陆川县北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6月,印尼某集团董事长黄法镔来到玉林国际香料交易市场考察,他参观了香料会展中心、香料科普展览馆等场所,走访了数十家商户,详细了解玉林国际香料交易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当走进陆川法院设立在香料市场的香都巡回法庭时,他眼前一亮,“经商难免会有买卖纠纷,我一直担心遇到纠纷时难以解决,现在看到这里有个巡回法庭,我心里就有了底气。”
梧高凤必至,花香蝶自来。香都巡回法庭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缩影,让黄法镔下定决心要在玉林国际香料交易市场设立办事处,通过办事处加强与香料市场的对接,以便后续的香料交易。
玉林中院积极搭建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提升玉林市“矛调在线”平台、“解纷促和”专项行动实效。先后与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联动化解机制,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形成“法院+n”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共引进63个特邀调解组织、聘请595名特邀调解员。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涉企纠纷6825件,调解成功标的额1.3亿余元。
■“放水养鱼” 善意执行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和企业家对营商环境的感知最敏锐也最深刻。
“感谢福绵区人民法院为我们公司变更保全措施,为公司正常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日前,某混凝土公司的负责人感激地说。
2022年8月1日,被告玉林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向原告广西玉林市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购买水泥并签订水泥销售合同。
原告按合同供给混凝土公司,但被告至2023年12月11日尚欠原告水泥款48.15万元,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福绵区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相应的利息等。
案件受理后,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保全被告相应的财产,法院经依法审查后,对原告的保全申请予以准许。
由于该账户涉及被告给公司员工发放工资,申请法院变更保全措施,并提供其名下的混凝土泵车(经评估公司评估,目前该车价值140.36万元)进行置换担保。
福绵区法院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小、方便执行的财产处置,深化执行和解、“活封”“活扣”等柔性执行方式,最大程度降低对被保全企业的影响,积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收到被告的申请书后,承办法官牟远峰当即提交执行组讨论,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全力减少保全措施对被告公司的不利影响,立即对被告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提供的担保车辆的真实性,并分析具体案情,在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后,法院依法变更了保全措施,将被告提供的车辆查封后,解除了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
通过这一活封置换措施,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财产保全措施对企业正常运营的过度干扰,也为企业提供了必要的运营资金,确保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最终,该案得以顺利履行完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玉林市两级法院将始终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践行者,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在强化政策有效供给和要素保障、提供精准服务保障、提高执法办案效率等方面下功夫,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组合拳”,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强动力、更大空间、更优路径,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努力推动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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