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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迷途的心灵“归航”
——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费昌祥
吴琪
本报记者 吴琪
一棵幼苗种到土里,在成长为栋梁之前,需要怎样的呵护?
在少年审判一线工作了16个年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费昌祥满腔热忱、初心如故,围绕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执着地探寻一切有可能的答案。
在法庭上,他是一丝不苟、不怒而威的法官;在普法课堂,他是和蔼可亲、循循善诱的“费爸爸”……作为一名少审法官,费昌祥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竭尽所能向滑入泥潭的孩子伸出援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指引无数迷途的心灵“归航”。
掀起“井盖”,照亮无底的深渊
2008年,费昌祥到江南区法院工作。2013年,江南区法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办理江南区法院涉未成年人案件。
刚开始,费昌祥在开展少年审判工作时曾感到不忍、彷徨和疑惑——不忍将犯罪行为与稚嫩的脸庞联系在一起,彷徨于惩罚犯罪与教育感化的界限,疑惑未成年人犯罪的复杂成因。
如今,费昌祥从一名刑事审判庭的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少审法官,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实施圆桌审判,缓解未成年被告人对庭审的恐惧和抵抗情绪,体现司法的温度;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生活经历和家庭背景等案外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对被判处轻刑、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观护和定期回访,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回归社会。
“法官叔叔,您的鼓励和指导对我启发很大。我重新找到了一份工作,每天按时向社工报告情况,配合社工监督管理。”
“缓刑考验期只剩下最后几个月,你踏踏实实工作,要有未来不断向好的信心和目标,不能凭着情绪冲动行事。”
2024年9月4日,在江南区法院,一起抢劫案的涉罪未成年人小北缓缓地讲述着近期的工作生活情况。费昌祥坐在一旁耐心倾听,及时给出建议,关注案件审结后小北的成长轨迹是否得到了矫正、生活环境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2021年6月,15岁的小北伙同他人挟持未成年被害人覃某,采用殴打、持刀威胁的方式逼迫覃某交出手机,覃某在抵抗过程中被小北持刀砍伤。次日,小北与同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翻阅案卷,一份关于小北的社会调查报告引起了费昌祥的注意:小学时,父母离异,小北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很少关心教育;初二时,母亲工作调动至外地,小北留守家中。由于长期缺少父母的关爱与管教,小北抽烟、沉迷网络、夜不归宿,并结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逐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案件审理过程中,费昌祥与小北父母进行多次谈话,要求他们提出具体的监护教育方案。小北父母非常配合,对于孩子未来如何管教与安置提出了详细的方案。
“未成年被告人是一个需要关爱的特殊群体,他们在身心发育不稳定时期因监管缺失、不良社会风气侵蚀等原因,不慎走上犯罪道路,犯罪的主体是他们,但监护人、社会有无法推卸的责任。”在费昌祥看来,涉罪未成年人被判刑后如同坠落无底的深井,被井盖盖着,很难看不到光,少审法官要做的就是掀起井盖,让更多的光照亮黑暗的地方。
考虑到小北犯罪有很大的偶然性,并且是初犯,接受法律制裁是惩治也是挽救,最终,费昌祥确定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思路。经审理,江南区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小北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还能“更进一步”。宣判后,费昌祥向小北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他们除了在生活上加强关心,还要多关注孩子的心理、生理状况及社交情况,定期接受社工的家庭教育指导。“感谢法院给孩子机会,日后我们一定努力将孩子教育好,引导他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小北母亲说。
防范“野火”,挽救“乱舞”的少年
“网络世界广阔、虚拟、隐蔽,未成年人对信息的筛选、辨别能力较差,容易被煽动、误导,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在网络上如‘野火’般滋生蔓延。”费昌祥说。
永和桥聚众斗殴案,是一起典型的从“线上吵架”演变成“线下约架”的恶性事件,也是费昌祥参加工作以来参与审理的最大规模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
2018年2月25日深夜,百余名少年携带刀和钢管等械具,聚集在江南区永和大桥附近,展开大规模械斗。双方人员互扔自制的爆炸物,并持刀具、钢管互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而械斗的起因竟是一场有关舞步原创者是谁的争论。
事发前一晚,黄某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陆某发现后,以黄某抄袭其原创的“社会摇”四步舞为名,在网络上煽动纠集他人与黄某互相谩骂并约架。
这场约架最终演变成一场恶性聚众斗殴事件,致使双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最终,陆某等4名被告人、黄某等9名未成年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三个月到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次涉案的100多人里,95%是未成年人,并且近三分之一已不是第一次违法。他们以团伙形式出现,仗着年纪小肆无忌惮,结伙偷商铺、偷电动车、组织卖淫等。”费昌祥很痛惜。
审判结束后,费昌祥进行回访帮教。他发现,当问到一个年轻人时,这个人的另一个朋友,犯下的案子也是自己判决的。有时,费昌祥甚至能预料出,下一个进法庭的是谁。
“有的孩子被抓时未满14周岁,法院没有处理,但在审讯中留下了名字,我会特意留意这些人。没几年,在法院又见到了他们。这是‘圈子’长久聚集的后果,他们形成了自我认同的价值体系,内心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圈子’多脏,他们就会被‘染’得多脏。”费昌祥无奈地说。
费昌祥在办案中还发现,近年来,不法分子在社交平台发布约拍、喝奶茶、交友等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将其约出见面后,通过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被害人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这一新类型的犯罪案件有增长苗头,必须及时遏制。
“此类案件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危害大,并且被告人、被害人均有未成年在校学生,社会危害程度严重。对此,我们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从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道德教育、互联网专题教育等方面,全面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费昌祥说。
温暖的“费爸爸”,营造和谐校园
“对不起,我知道错了,保证以后不再打人。”
“我以前也有不对的地方,我向你道歉,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
2024年7月3日,在江南区法院“惜缘工作室”里,费昌祥和心理辅导员对两名少年及其监护人进行了调解和心理疏导,最终孩子们握手言和。
小关和小肖是同班同学,两人在玩游戏时发生冲突,小肖一气之下用手机砸得小关头部流血。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起诉至江南区法院。
费昌祥了解到,由于小关和小肖不时发生矛盾,双方家长各存芥蒂。为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费昌祥邀请心理咨询师协助调解。
“两个孩子正处于青春初期,容易情绪冲动和行为失控。通过心理疏导,两个孩子对校园霸凌有了更多的了解,认识到在此次事件中双方各自的错误和应承担的责任,承诺及时改正。”费昌祥说。
种树者必培其根。在办案的同时,费昌祥还兼任多所中小学、职校的法治副校长,不定期到学校开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青少年维权的普法工作,为辖区学校提供订单式、互动式、浸润式等丰富多样的法律服务。
2024年六一儿童节前夕,费昌祥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到江南区某小学开展“费爸爸”普法课堂进校园活动。在他的鼓励引导下,一名“欺凌者”勇敢地承认错误,受欺负的学生接受道歉并当场同意和解。
事件起因是讲课期间,费昌祥收到学生反映的校园欺凌事件线索后,通过释明校园欺凌对加害人、受害人的危害,鼓励犯错的学生主动承认错误,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演变升级。
“如果校园欺凌没有被干预,加害者很有可能会变本加厉,更坚定自己加害人的角色;被害人可能会承受继续被欺凌的现实和威胁,也可能形成一辈子的心理阴影;旁观者则可能会习得丛林法则般弱肉强食式的问题处理方式,抑或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费昌祥说。
为增加课堂的趣味性,费昌祥在讲课的过程中采用漫画教学、模拟法庭、游戏、现场表演还原案发现场等多种生动有趣的方式,让学生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法治教育,成为当地学生耳熟能详的“费爸爸”。
“故事、案例、画面等授课方式,能让孩子们容易记忆和学习。‘费爸爸’代表的是爱与信任,更是公正司法、温情审判的未成年人审判理念。”无论是作为法官还是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身份的变换从未改变费昌祥心中的信念。
此外,费昌祥在辖区的多所学校设置了“预防校园欺凌法官信箱”,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便捷安全的申诉与求助渠道。
“很多孩子受欺凌以后,不敢或不愿跟父母或老师说,写信的方式有助于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以便学校和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可能存在的校园欺凌线索,迅速采取应对措施。”费昌祥说。
尽职的“守护者”,平息抚养风波
江南区是南宁市重要的工业和商贸物流基地,辖区内城中村数量多,流动人口聚集。在费昌祥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流动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突出,占比高达70%。
令费昌祥深感痛心的是,流动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总有一个“流动”的家庭,要么是父母离婚,孩子在单亲家庭被溺爱或在重组家庭不受关注,要么是父母忙于生计,对孩子无暇顾及、疏于管教。
“妈妈不要我了,爸爸也不关心我,我在世界上是多余的。”
“我和妈妈生活很开心,学习成绩进步了,还交到了好朋友。”
……
这一明显转变,发生在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顺利办结之后。在判后回访电话里,听到案涉未成年人小宇开朗、自信地讲述着学习生活近况,费昌祥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被告分别为小宇母亲、小宇父亲。小宇父母离婚后,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小宇由男方抚养。之后,小宇父亲再婚生子,并且其再婚对象另有2名孩子。在家中孩子较多、父母照顾不周的情况下,小宇经常感到被忽视、被抛弃,性格越来越自闭。
小宇母亲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由自己直接抚养小宇,但小宇父亲不同意,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贴墙走路,低头驼背,默不作声,初见小宇的场景令费昌祥印象深刻。眼前这个年仅10岁的孩子因为缺乏家庭关爱,失去了同龄人的朝气和活力,费昌祥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争夺抚养权,往往牵涉离婚夫妻的情感纠葛,但令人痛心的是,很多父母打官司时都只想到自己,而不是真正为孩子的成长考虑。”谈到案件情况,费昌祥无奈地摇摇头。
办案过程中,为了打开小宇的心扉,了解其真实想法,费昌祥邀请江南区法院“惜缘”工作室的心理辅导员对小宇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小宇正确纾解积压已久的情绪。
“爸爸有了新的家人,妈妈也很少来看我,他们是不是不爱我了?”经过疏导,小宇说出心里的担忧,并表达了想要跟随母亲生活的意愿。
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费昌祥在充分尊重小宇的意愿、综合衡量小宇父母各自的抚养条件等基础上,考虑到小宇与母亲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最终依法判决变更小宇的抚养关系,由其母亲直接抚养。
“我有很多做得不对的地方,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陪伴,以后一定给孩子更多的爱。”考虑到小宇经历的心灵伤害,小宇父亲表示尊重小宇的选择,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
法槌起落间,费昌祥在少审法官岗位上惩戒教育了不少涉罪未成年人,也帮助不少失足少年重燃希望。“一个孩子的成长,就是一棵幼苗长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错综复杂,看似一根线,实则千根针,因此家长育苗、学校浇灌、社会培土,每一个环节的呵护都必不可少。”费昌祥坚定地回答。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在少年审判一线工作了16个年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费昌祥满腔热忱、初心如故,围绕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执着地探寻一切有可能的答案。
在法庭上,他是一丝不苟、不怒而威的法官;在普法课堂,他是和蔼可亲、循循善诱的“费爸爸”……作为一名少审法官,费昌祥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竭尽所能向滑入泥潭的孩子伸出援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指引无数迷途的心灵“归航”。
掀起“井盖”,照亮无底的深渊
2008年,费昌祥到江南区法院工作。2013年,江南区法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办理江南区法院涉未成年人案件。
刚开始,费昌祥在开展少年审判工作时曾感到不忍、彷徨和疑惑——不忍将犯罪行为与稚嫩的脸庞联系在一起,彷徨于惩罚犯罪与教育感化的界限,疑惑未成年人犯罪的复杂成因。
如今,费昌祥从一名刑事审判庭的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少审法官,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实施圆桌审判,缓解未成年被告人对庭审的恐惧和抵抗情绪,体现司法的温度;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生活经历和家庭背景等案外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对被判处轻刑、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观护和定期回访,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回归社会。
“法官叔叔,您的鼓励和指导对我启发很大。我重新找到了一份工作,每天按时向社工报告情况,配合社工监督管理。”
“缓刑考验期只剩下最后几个月,你踏踏实实工作,要有未来不断向好的信心和目标,不能凭着情绪冲动行事。”
2024年9月4日,在江南区法院,一起抢劫案的涉罪未成年人小北缓缓地讲述着近期的工作生活情况。费昌祥坐在一旁耐心倾听,及时给出建议,关注案件审结后小北的成长轨迹是否得到了矫正、生活环境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2021年6月,15岁的小北伙同他人挟持未成年被害人覃某,采用殴打、持刀威胁的方式逼迫覃某交出手机,覃某在抵抗过程中被小北持刀砍伤。次日,小北与同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翻阅案卷,一份关于小北的社会调查报告引起了费昌祥的注意:小学时,父母离异,小北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很少关心教育;初二时,母亲工作调动至外地,小北留守家中。由于长期缺少父母的关爱与管教,小北抽烟、沉迷网络、夜不归宿,并结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逐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案件审理过程中,费昌祥与小北父母进行多次谈话,要求他们提出具体的监护教育方案。小北父母非常配合,对于孩子未来如何管教与安置提出了详细的方案。
“未成年被告人是一个需要关爱的特殊群体,他们在身心发育不稳定时期因监管缺失、不良社会风气侵蚀等原因,不慎走上犯罪道路,犯罪的主体是他们,但监护人、社会有无法推卸的责任。”在费昌祥看来,涉罪未成年人被判刑后如同坠落无底的深井,被井盖盖着,很难看不到光,少审法官要做的就是掀起井盖,让更多的光照亮黑暗的地方。
考虑到小北犯罪有很大的偶然性,并且是初犯,接受法律制裁是惩治也是挽救,最终,费昌祥确定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思路。经审理,江南区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小北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还能“更进一步”。宣判后,费昌祥向小北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他们除了在生活上加强关心,还要多关注孩子的心理、生理状况及社交情况,定期接受社工的家庭教育指导。“感谢法院给孩子机会,日后我们一定努力将孩子教育好,引导他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小北母亲说。
防范“野火”,挽救“乱舞”的少年
“网络世界广阔、虚拟、隐蔽,未成年人对信息的筛选、辨别能力较差,容易被煽动、误导,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在网络上如‘野火’般滋生蔓延。”费昌祥说。
永和桥聚众斗殴案,是一起典型的从“线上吵架”演变成“线下约架”的恶性事件,也是费昌祥参加工作以来参与审理的最大规模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
2018年2月25日深夜,百余名少年携带刀和钢管等械具,聚集在江南区永和大桥附近,展开大规模械斗。双方人员互扔自制的爆炸物,并持刀具、钢管互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而械斗的起因竟是一场有关舞步原创者是谁的争论。
事发前一晚,黄某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陆某发现后,以黄某抄袭其原创的“社会摇”四步舞为名,在网络上煽动纠集他人与黄某互相谩骂并约架。
这场约架最终演变成一场恶性聚众斗殴事件,致使双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最终,陆某等4名被告人、黄某等9名未成年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三个月到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次涉案的100多人里,95%是未成年人,并且近三分之一已不是第一次违法。他们以团伙形式出现,仗着年纪小肆无忌惮,结伙偷商铺、偷电动车、组织卖淫等。”费昌祥很痛惜。
审判结束后,费昌祥进行回访帮教。他发现,当问到一个年轻人时,这个人的另一个朋友,犯下的案子也是自己判决的。有时,费昌祥甚至能预料出,下一个进法庭的是谁。
“有的孩子被抓时未满14周岁,法院没有处理,但在审讯中留下了名字,我会特意留意这些人。没几年,在法院又见到了他们。这是‘圈子’长久聚集的后果,他们形成了自我认同的价值体系,内心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圈子’多脏,他们就会被‘染’得多脏。”费昌祥无奈地说。
费昌祥在办案中还发现,近年来,不法分子在社交平台发布约拍、喝奶茶、交友等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将其约出见面后,通过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被害人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这一新类型的犯罪案件有增长苗头,必须及时遏制。
“此类案件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危害大,并且被告人、被害人均有未成年在校学生,社会危害程度严重。对此,我们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从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道德教育、互联网专题教育等方面,全面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费昌祥说。
温暖的“费爸爸”,营造和谐校园
“对不起,我知道错了,保证以后不再打人。”
“我以前也有不对的地方,我向你道歉,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
2024年7月3日,在江南区法院“惜缘工作室”里,费昌祥和心理辅导员对两名少年及其监护人进行了调解和心理疏导,最终孩子们握手言和。
小关和小肖是同班同学,两人在玩游戏时发生冲突,小肖一气之下用手机砸得小关头部流血。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起诉至江南区法院。
费昌祥了解到,由于小关和小肖不时发生矛盾,双方家长各存芥蒂。为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费昌祥邀请心理咨询师协助调解。
“两个孩子正处于青春初期,容易情绪冲动和行为失控。通过心理疏导,两个孩子对校园霸凌有了更多的了解,认识到在此次事件中双方各自的错误和应承担的责任,承诺及时改正。”费昌祥说。
种树者必培其根。在办案的同时,费昌祥还兼任多所中小学、职校的法治副校长,不定期到学校开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青少年维权的普法工作,为辖区学校提供订单式、互动式、浸润式等丰富多样的法律服务。
2024年六一儿童节前夕,费昌祥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到江南区某小学开展“费爸爸”普法课堂进校园活动。在他的鼓励引导下,一名“欺凌者”勇敢地承认错误,受欺负的学生接受道歉并当场同意和解。
事件起因是讲课期间,费昌祥收到学生反映的校园欺凌事件线索后,通过释明校园欺凌对加害人、受害人的危害,鼓励犯错的学生主动承认错误,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演变升级。
“如果校园欺凌没有被干预,加害者很有可能会变本加厉,更坚定自己加害人的角色;被害人可能会承受继续被欺凌的现实和威胁,也可能形成一辈子的心理阴影;旁观者则可能会习得丛林法则般弱肉强食式的问题处理方式,抑或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费昌祥说。
为增加课堂的趣味性,费昌祥在讲课的过程中采用漫画教学、模拟法庭、游戏、现场表演还原案发现场等多种生动有趣的方式,让学生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法治教育,成为当地学生耳熟能详的“费爸爸”。
“故事、案例、画面等授课方式,能让孩子们容易记忆和学习。‘费爸爸’代表的是爱与信任,更是公正司法、温情审判的未成年人审判理念。”无论是作为法官还是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身份的变换从未改变费昌祥心中的信念。
此外,费昌祥在辖区的多所学校设置了“预防校园欺凌法官信箱”,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便捷安全的申诉与求助渠道。
“很多孩子受欺凌以后,不敢或不愿跟父母或老师说,写信的方式有助于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以便学校和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可能存在的校园欺凌线索,迅速采取应对措施。”费昌祥说。
尽职的“守护者”,平息抚养风波
江南区是南宁市重要的工业和商贸物流基地,辖区内城中村数量多,流动人口聚集。在费昌祥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流动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突出,占比高达70%。
令费昌祥深感痛心的是,流动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总有一个“流动”的家庭,要么是父母离婚,孩子在单亲家庭被溺爱或在重组家庭不受关注,要么是父母忙于生计,对孩子无暇顾及、疏于管教。
“妈妈不要我了,爸爸也不关心我,我在世界上是多余的。”
“我和妈妈生活很开心,学习成绩进步了,还交到了好朋友。”
……
这一明显转变,发生在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顺利办结之后。在判后回访电话里,听到案涉未成年人小宇开朗、自信地讲述着学习生活近况,费昌祥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被告分别为小宇母亲、小宇父亲。小宇父母离婚后,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小宇由男方抚养。之后,小宇父亲再婚生子,并且其再婚对象另有2名孩子。在家中孩子较多、父母照顾不周的情况下,小宇经常感到被忽视、被抛弃,性格越来越自闭。
小宇母亲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由自己直接抚养小宇,但小宇父亲不同意,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贴墙走路,低头驼背,默不作声,初见小宇的场景令费昌祥印象深刻。眼前这个年仅10岁的孩子因为缺乏家庭关爱,失去了同龄人的朝气和活力,费昌祥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争夺抚养权,往往牵涉离婚夫妻的情感纠葛,但令人痛心的是,很多父母打官司时都只想到自己,而不是真正为孩子的成长考虑。”谈到案件情况,费昌祥无奈地摇摇头。
办案过程中,为了打开小宇的心扉,了解其真实想法,费昌祥邀请江南区法院“惜缘”工作室的心理辅导员对小宇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小宇正确纾解积压已久的情绪。
“爸爸有了新的家人,妈妈也很少来看我,他们是不是不爱我了?”经过疏导,小宇说出心里的担忧,并表达了想要跟随母亲生活的意愿。
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费昌祥在充分尊重小宇的意愿、综合衡量小宇父母各自的抚养条件等基础上,考虑到小宇与母亲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最终依法判决变更小宇的抚养关系,由其母亲直接抚养。
“我有很多做得不对的地方,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陪伴,以后一定给孩子更多的爱。”考虑到小宇经历的心灵伤害,小宇父亲表示尊重小宇的选择,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
法槌起落间,费昌祥在少审法官岗位上惩戒教育了不少涉罪未成年人,也帮助不少失足少年重燃希望。“一个孩子的成长,就是一棵幼苗长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错综复杂,看似一根线,实则千根针,因此家长育苗、学校浇灌、社会培土,每一个环节的呵护都必不可少。”费昌祥坚定地回答。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图:费昌祥开庭审理永和桥聚众斗殴案。
图:费昌祥在江南区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中向学生们讲授法律知识。
图:费昌祥走进校园向学生们宣讲禁毒知识。
责任编辑 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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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我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理念和双向保护原则,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最大限度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全面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为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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