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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王方玲,金叶群
“人民法院要严厉打击‘按键伤企’‘恶意维权’‘虚假诉讼’等破坏企业商誉、侵害企业家人格权的行为,让企业家敢于‘当主角、站c位、做英雄’。”
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钟国荣
近日,我关注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开展的“执护营商 鲲鹏执行2024”集中执行、“阳光护企”等专项行动,帮助企业解难题、谋发展,持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实效。企业家是企业的统帅和灵魂,如何让企业家敢于“当主角、站c位、做英雄”,需要法治保驾护航,我有以下建议:
一是严厉打击恶意诋毁行为,捍卫企业和企业家声誉。信息网络时代,一些不良自媒体恶意诋毁企业及企业家形象,企业家对此深恶痛绝。人民法院要严厉打击“按键伤企”“恶意维权”“虚假诉讼”等破坏企业商誉、侵害企业家人格权的行为,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同时,要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对已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或破产重整完毕的企业,及时恢复信用,为企业和企业家“正名”。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新创造保驾护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等一系列要求,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活企业和企业家创新创造之力显得尤为重要。建议人民法院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解链条,发挥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商会共享法庭的前端支点作用,促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织密专业化、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示范引领,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法院要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深入企业一线,深度匹配企业个性化需求,组成法治顾问团,加大对企业家的法治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公开庭审等生动直观形式,以司法裁判树立鲜明导向,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导向作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共识。
(王方玲 金叶群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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