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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蒲城县法院】
“生态修复﹢社区矫正”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刘辉
本报讯 (记者 刘辉 通讯员 张茵 陈婧雯)近日,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加强公益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的协作意见(试行)》,构建“生态修复﹢社区矫正”模式,实现预防与打击犯罪、宣传与教育引导、修复与保护治理。
该模式将生态修复教育纳入特定社区矫正对象教育体系,对因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拟适用缓刑或单处罚金的被告人,依法判处其为社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县司法局加强日常监管,县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履行生态修复效果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督、记录、考核,有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