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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人民法庭邂逅美丽“枫”景
白婕,郭彦伶
本报记者 白婕 本报通讯员 郭彦伶
图①:大同市平城区法院新旺法庭干警在医院开展普法宣传。
图②: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中涧河法庭干警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
图③:永济法院蒲州法庭法官现场调解一起相邻道路通行纠纷案件。
图④:长治市潞州区法院马厂法庭法官对一起侵权纠纷案进行现场勘验。
图⑤:泽州法院川底法庭联合其他部门共同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
图⑥:临汾市尧都区法院河西法庭法官在农家院里开展巡回审理。资料图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大发展,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大跨越,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更大提升。”2023年4月,在全省法院工作推进会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如何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在审判工作中做深做实提出要求。
一年多以来,山西省各级法院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融入一线,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切入点,“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山西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请进来﹢走出去”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在“请进来”开展诉调对接基础上,山西各人民法庭也在努力把更多精力放到“走出去”,做实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
为了把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做深做细做实,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新旺人民法庭与街道矛调中心、16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调处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诉前调解工作规则》《特邀人民调解员工作办法》等文件,涌现出“老孟”“方姐”等一批金牌人民调解员。2023年以来,新旺法庭诉前调解纠纷1904件,主动对接27个调解组织,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纠纷773件。
同时,新旺法庭主动延伸职能,搭建商圈内矛盾纠纷快速反映通道,绝大多数纠纷在法官指导下得到及时化解,部分疑难复杂纠纷由法官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解。
针对一些纠纷行业性、专业性强的问题,山西各人民法庭不断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通过“人民法庭﹢省医调委”“鉴定前置﹢专家陪审”“行业调解﹢司法确认”等举措,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中涧河人民法庭与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诉调对接共建,打造“医调委工作微站”,妥善化解一批医疗纠纷。
在赵某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赵某认为医院草率诊断自己无流产风险且未尽照护义务,导致其出院后当晚流产,医院也未依规做胎盘病理检测,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医院方面虽然认可自身存在责任,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较大争议。
该纠纷被依法委托至山西省医调委进行调解。考虑到赵某刚流产,身心受到伤害,法官、医调委调解员、心理咨询专家等人一同前往赵某居住地,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街坊邻居了解情况,对赵某进行了心理疏导。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医学专家对医疗事故给出专家评估意见,法官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处理意见。在各方努力下,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医院一次性向赵某赔偿3.66万元,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新旺法庭受理全区道路交通、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针对此类纠纷呈现出案件数量大、鉴定周期长等特点,新旺法庭将鉴定环节由“诉中”移至“诉前”,引入35家机构参与评估鉴定,平均鉴定周期20天,通过“诉前鉴定﹢调解”模式,快速高效化解了一大批纠纷。2023年10月以来,新旺法庭诉前鉴定道交、保险合同纠纷232件,成功调解152件。
编织“家门口”的解纷服务网络
山西各人民法庭不断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主动对接基层各单位组织,在群众“家门口”建成解纷服务网络。永济市人民法院蒲州人民法庭在杨马村、蒲州村设立“法官调解室”,在黄河农副产品购销点、柿子交易市场、香椿收购市场等地设立“诉讼服务站”,矛盾纠纷就地发现、调处、化解,真正成为群众“家门口的法庭”。
2018年,泽州县人民法院川底人民法庭在镇党委、政府支持下,成立“和事佬”调解工作室,形成“‘和事佬’﹢法庭﹢n”工作模式。镇党委、政府还在川底法庭挂牌成立“川底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近年来,“和事佬”调解工作室知民情、解民忧,化解了老百姓的烦心事,办好了老百姓的身边事,被大家亲切地称为“解忧杂货铺”。如今,川底法庭已经构建起了村级调解员初调、“和事佬”调解工作室再调、法庭法官终调的分级调解机制。
泽州县大东沟镇的郭某因意外去世,其妻王某改嫁外地,留下年幼的孩子小山。郭某的父亲是残疾人、母亲身患疾病,无法照顾孙子小山的生活和学习。一家人因为抚养、继承等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小山也无奈辍学。
“和事佬”调解工作室受理这一纠纷后,认为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孩子的上学事宜。法官先后走访学校、村委会、镇政府了解情况,积极联系教育部门,帮助小山在新学校顺利入学。之后,法庭、调解工作室联合检察、妇联、团委、教育、村委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调解纠纷。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几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孩子跟随姥姥生活,财产、继承等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事情尘埃落定后,法官、调解员专门来到小山姥姥家探望孩子。看到孩子脸上绽放出久违的笑容后,大家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今年以来,川底法庭又建立了网格员排查机制,将村级矛盾纠纷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网格员在法庭指导下及时对纠纷进行初调,更有利于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地处尧都区经济发展重地河西工业区,全区三分之一的人口在这里汇集,二分之一的经济总量来自这里。河西法庭搭建“一室四站”工作平台,即“老梁工作室”与“综治联调站”“道德观察站”“法律帮扶站”“心理疏导站”。形成以法庭为联动核心,以村(社区)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网格员、道德协调员、法律帮扶员、心理咨询员为联络站的一体化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在法治轨道上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这一工作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2020年以来,河西法庭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3016件,约50%的纠纷化解于诉前,并在辖区创建了3个“无讼村”。
用“公正与效率”回应群众期盼
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体现的是“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价值导向,回应的是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殷切期盼。
“法庭不仅把我的纠纷解决了,还帮我当场拿到了钱。”拿到1万元桐树款的姚某高兴地说。
此前,为了追回这笔钱,姚某将已经不见踪影的刘某诉至蒲州法庭。法官通过走访村委会干部、邻居,终于找到了刘某,但他却对拖欠桐树款一事矢口否认,而姚某也无法提供有力证据。案件仿佛走入“死胡同”,但法官并没有放弃,多次与刘某耐心沟通、释法析理,最终刘某敞开心扉,承认了拖欠桐树款的事实,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刘某说:“法官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老百姓的态度感动了我,让我信服!”之后,刘某还主动“请缨”担任“和事佬”,帮助法官调解其他纠纷。
为了让老百姓手中的法律文书能变成实打实的真金白银,蒲州法庭通过回访、跟踪履行等举措,督促案件实质性了结,减少执行和信访等衍生案件。
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先断家务事再释法析理,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如今,“五先工作法”已成为山西法院广大干警的行动自觉。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人民法庭是韩旭辉同志曾经战斗过的地方,也是“五先工作法”的发源地、主阵地。马厂法庭坚持学在前、作表率,倾情打造“辉”字号品牌,推出“辉”管理、“辉”办案、“辉”调解、“辉”执行,将“五先工作法”灵活应用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山西某煤矿与上海某公司的合同纠纷已历时6年,马厂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实地走访了涉案建筑物,联系当时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查询当年类似施工工程报价,又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困难。最终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愿,山西某煤矿支付了上海某公司98万元施工费用。
马厂法庭的干警们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件案件,俯下身子多走访、多调查、多了解、多倾听、多交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五先工作法”。
日前,马厂法庭在某小区巡回审理一起物业纠纷,百余名小区居民旁听了庭审,大家纷纷奔走相告:“听说法院在咱们小区开庭呢,快去看看。”
马厂村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马厂法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经常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助力马厂村巩固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成果。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山西各人民法庭不仅注重个案的公正高效办理,还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关注、进行调研,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工作意见。
在审理张某芳与张某红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时,蒲州法庭法官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走访后发现,原、被告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且与实际地貌、原始档案不符。法庭通过与派出所、村委会、农经部门联动,查明了事实,一次性化解了原、被告因相邻通行问题引发的4起纠纷。
案结事了后,蒲州法庭针对相关部门在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辖区30余起土地纠纷全部在源头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23年12月,寒潮来袭,河西法庭受理了多起某供热公司诉居民拖欠供暖费的供热合同纠纷。供热公司称,公司提供服务后收不到供热费,资金运转困难;部分居民则反映室内供热温度低。双方各执一词,不肯让步。
河西法庭主动将矛盾化解阵地前移,邀请供热公司工作人员、镇政府和村委会干部、调解员一起走进居民家中,入户调查、测温、测量供热面积,核实相关证据,分析供热温度不稳定原因。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河西法庭当场向供热公司提出对供热管道进行升级改造,尤其是改造末端用户管道的建议。
通过不懈努力,法庭在诉前成功调解供热合同纠纷150余起,帮助供热公司收回取暖费15万余元,供热公司也免去了部分困难居民的滞纳金。供热公司也采纳了法庭提出的改造建议,居民反映的室内温度低等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山西法院将抓住“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契机,锚定目标,创优争先,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地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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