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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标的额三千余万涉企纠纷诉前化解
邓亚男
□ 邓亚男
跨省涉企纠纷普遍案情较为复杂、涉案标的额大,且往往因诉前保全措施,让双方企业陷入诉讼旋涡,拖慢企业发展。近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漳河人民法庭在办理一起标的额3600万元的跨省涉企借款纠纷时,依法依规简化办案流程,灵活运用“线上调解”实质化解三方企业矛盾纠纷,激活企业资金链,以司法力量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原告系荆门某投资公司,被告系广东深圳某飞机制造公司,第三人系荆门某飞机制造公司,原告是第三人的投资合伙人,占股近30%。
2018年6月,第三人以可转债形式投资被告,两年间分3次转给被告7000余万元。双方协议约定,签署投资协议之日起36个月内,投资方未转股,目标公司应归还投资本金,并确保投资方本金年化收益率达到10%。目标公司未按期归还投资的,应将每年年化收益的10%计入下一年度的投资本金。
上述可转债到期后,由于未满足转股条件,原告多次函告第三人,督促被告返还投资本金及收益,但被告始终未能返还。2024年3月11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保全,请求判令被告公司向第三人返还投资本金及利息7000余万元。
因涉案金额巨大,漳河法庭庭长余雄迅速向该院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党组经研究决定,立即对该案开辟“绿色通道”,在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进行快速、高效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因诉讼对3家企业运转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
在厘清案件难点后,法官积极与原、被告及第三人进行了沟通,从诉讼双方的诉求共同点和利益平衡点中力求找到化解矛盾的最优解。
“徐总,你们公司在深圳乃至全国都有名气,一旦摊上官司并败诉,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仅企业信誉受损,对企业经营发展也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余雄致电被告公司负责人,单刀直入,一针见血。“不是我们不想归还,而是公司流动资金出现问题,一时半会儿真拿不出这笔钱。”面对余雄的来电,徐某也道出了苦衷。
调解之初,被告连连诉苦,声称确实无力返还,而原告也对被告失去信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如此巨额的标的,一旦进入诉讼程序,面临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加之企业账户被冻结,势必更加重企业负担。
为此,法官再次联系被告,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最终被告表示愿意接受调解,请求法官能为其争取还款期限。有了这一基础,法官随即与原告及第三人取得联系,就还款期限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促使原告与第三人就被告还款期限问题达成了一致。
考虑到被告远在深圳,今年4月16日,法官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诉前调解,根据原告所占第三人的股份比例,通过折算确认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息3600余万元。原告作出让步,同意被告分5期将款项支付完毕,其中前4期各支付100万元,最后一笔3200余万元于2025年6月30前支付到位。协商一致后,三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签订调解协议。次日,原告向法院提出解除对被告名下账户冻结的申请。至此,这起涉案标的额巨大的跨省涉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对涉企案件,我们始终遵循一个原则,就是决不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纾困解难,助其走出困境。”余雄说,在涉企案件办理中,要牢固树立“案案关涉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以更多“法治元素”激活企业发展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