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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购买大学入学指标为由骗取4万余元
江西新干一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胡佳佳
本报讯(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胡珺)高考分数线公布后,志愿填报就成了考生和家长最为关心的话题,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趁机非法牟利。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23年5月底,曹某因知道被告人彭某曾为一位中学生成功办理了转学手续,便认为彭某在教育部门有“关系”,遂将被害人赵某因体考成绩比某大学录取分数线低0.5分一事告知了彭某,希望通过彭某的“关系”,帮赵某录取某大学,彭某表示可以帮忙购买入学指标。之后,在曹某的介绍下,彭某认识了赵某,并承诺如办不了入学指标,则退还所有费用,赵某信以为真。2023年5月至7月期间,彭某编造请客送礼、购买入学指标等各种谎言,先后从赵某处骗得40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40600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以及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犯罪前科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