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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棵椿树之争
刘洋
本报记者 刘洋 本报通讯员 王亨福 张姣姣
“丁法官,谢谢你们公正的判决,这六棵椿树的糟心事儿终于消停了。”七旬老人刘某某紧紧握着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官渡人民法庭庭长丁剑的手,不停诉说着。
邓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精神重度发育迟滞被认定为精神二级伤残。2022年,邓某的父母及兄长相继离世,一时间,邓某失去了所有能倚靠的直系亲属,生活陷入困境。为照顾其生活起居,巫山县民政局确定邓某为五保户,并指定该村民小组组长刘某某作为其监护人。
两年来,在刘某某尽心尽力的监管和照顾下,二人相处融洽,邓某也越发依赖刘某某。这天,刘某某看着邓某院坝里种植的几棵椿树随着年份增长又无人修剪,最高的已经生长至十几米,若遇上恶劣天气,树大招风,椿树折断或是倾倒,都将置邓某于险境。
于是,刘某某提请村委会研究,决定将这六棵椿树砍伐出售。不料,当砍至第四棵椿树时,遭到同村刘某的强烈反对,双方为六棵椿树的归属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最终诉至法院。
六棵椿树到底归谁?如何快速查明案件事实并依法裁决?
为查明事实真相,丁剑与官渡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勘验,走访询问亲历相关事件的村委会干部和当地知情群众。
原来,邓某曾与叔叔共住一栋房屋,以堂屋中心线为界,东边房屋及附属物归其叔叔使用,西边归邓某居住使用。六棵椿树之争还要追溯到邓某叔叔在世时和被告刘某签订的一份赡养协议。“两年前他们签订协议,约定由刘某赡养邓某的叔叔,待其百年去世后,刘某继承其所属的房屋及附属物。”当地村委会干部回忆道。
“按照约定,这些椿树作为附属物也应该是我的,你们凭什么不知会一声就砍我的树?”
“你这是在欺负邓某不会说,房屋界线我们都清清楚楚,你继承东边的没问题,西边本来就归他,这几棵椿树怎么就成了你的?我今天就是要替他争一争。”
在双方的争论中,丁剑很快抓住了重点:“经过前期查看和了解,这六棵椿树生长在原告邓某房屋的院坝外及房屋侧的田地中,从位置上而言,与刘某主张的‘房屋及附属物’在空间上相互独立,而且根据先前拟定的协议,附属物也并未包括案涉林木。”法官认为,出于安全考虑,砍树确实迫在眉睫,遂判决刘某不得妨害原告邓某处理案涉树木的权利。
判决作出后,被告刘某仍然不服,坚持上访。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丁剑一方面向他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安抚其不满情绪,同时主动向党委汇报双方当事人判后情况,并参与官渡镇镇长主持召开的沟通协调会,经过不断耐心解释和劝导,刘某最终表示服从判决并息诉罢访。
邓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精神重度发育迟滞被认定为精神二级伤残。2022年,邓某的父母及兄长相继离世,一时间,邓某失去了所有能倚靠的直系亲属,生活陷入困境。为照顾其生活起居,巫山县民政局确定邓某为五保户,并指定该村民小组组长刘某某作为其监护人。
两年来,在刘某某尽心尽力的监管和照顾下,二人相处融洽,邓某也越发依赖刘某某。这天,刘某某看着邓某院坝里种植的几棵椿树随着年份增长又无人修剪,最高的已经生长至十几米,若遇上恶劣天气,树大招风,椿树折断或是倾倒,都将置邓某于险境。
于是,刘某某提请村委会研究,决定将这六棵椿树砍伐出售。不料,当砍至第四棵椿树时,遭到同村刘某的强烈反对,双方为六棵椿树的归属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最终诉至法院。
六棵椿树到底归谁?如何快速查明案件事实并依法裁决?
为查明事实真相,丁剑与官渡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勘验,走访询问亲历相关事件的村委会干部和当地知情群众。
原来,邓某曾与叔叔共住一栋房屋,以堂屋中心线为界,东边房屋及附属物归其叔叔使用,西边归邓某居住使用。六棵椿树之争还要追溯到邓某叔叔在世时和被告刘某签订的一份赡养协议。“两年前他们签订协议,约定由刘某赡养邓某的叔叔,待其百年去世后,刘某继承其所属的房屋及附属物。”当地村委会干部回忆道。
“按照约定,这些椿树作为附属物也应该是我的,你们凭什么不知会一声就砍我的树?”
“你这是在欺负邓某不会说,房屋界线我们都清清楚楚,你继承东边的没问题,西边本来就归他,这几棵椿树怎么就成了你的?我今天就是要替他争一争。”
在双方的争论中,丁剑很快抓住了重点:“经过前期查看和了解,这六棵椿树生长在原告邓某房屋的院坝外及房屋侧的田地中,从位置上而言,与刘某主张的‘房屋及附属物’在空间上相互独立,而且根据先前拟定的协议,附属物也并未包括案涉林木。”法官认为,出于安全考虑,砍树确实迫在眉睫,遂判决刘某不得妨害原告邓某处理案涉树木的权利。
判决作出后,被告刘某仍然不服,坚持上访。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丁剑一方面向他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安抚其不满情绪,同时主动向党委汇报双方当事人判后情况,并参与官渡镇镇长主持召开的沟通协调会,经过不断耐心解释和劝导,刘某最终表示服从判决并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