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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静
“送达﹢调解”高效化纠纷
阿丽腾才次克
本报讯 “没想到这两个案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结束了,效率真高!”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巴音布鲁克人民法庭,其某拿到调解协议书后开心地说。
2018年7月9日,乔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其某借款3万元,约定在2019年7月8日前归还借款。同年12月21日,乔某的弟弟桑某因购买摩托车资金不足,又向其某借款2.5万元。因乔某与桑某逾期未能归还借款,其某多次向两人索要未果,遂诉至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乔某、桑某送达应诉材料时了解到,乔某和桑某所挣的钱都花费在为父亲治病上,故未能按时还款,面对被诉,两人希望能与其某协商调解。承办法官随后联系其某转达两人诉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乔某偿还其某借款本金3万元及兄弟两人借款利息1万元,合计4万元,于2024年7月至2025年4月每月15日前偿还4000元;桑某承诺于2025年1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2.5万元。至此,两个案件均得以圆满解决。
(阿丽腾才次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