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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主动作为“一小步” 提质增效“一大步”
费文彬,李婷婷,陈泰婷,黄麟茜
本报记者 费文彬 本报通讯员 李婷婷 陈泰婷 黄麟茜
经济社会建设,百姓平安福祉,离不开高质量司法护航。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积极主动作为,秉持“全过程治理”思维,凝聚合力促推基层综合治理,驰而不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为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靠前发力,凝聚合力促治理
“没想到这起金额高达1.97亿元的行政争议纠纷,可以在诉前迅速、圆满地解决!”原告广西某公司经理蓝某感叹道。
2019年,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招投标,将7个旱改水项目相关工程交予中标公司广西某公司进行施工。广西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库存耕占指标中的旱地共计3675.6亩改造成为水田,并已通过竣工验收。后因付款争议,广西某公司于2023年11月向行政争议集中管辖法院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尚欠款项1.789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800万余元。
在案件立案审查阶段,融水法院发现纠纷背后还牵扯广西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将影响7个项目农田春耕。“如何保障农田春耕、维护农民工权益、缓解企业困境,切实考虑债务人的实际付款进度等,都是化解本案需要审慎思考的问题。”融水法院法官贾志金说。
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融水法院依托“龙城新桥”行政争议调解室,迅速启动诉前联动调解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组织多方联调,促进双方沟通,同时进一步汇总案件信息,梳理法律关系,归纳争议焦点,研究化解思路。经过研判,融水法院提出“分步走”的调解方案,先以解决农民工工资为突破口,促推各方沟通协商。
在诉前联动调解机制的合力运作下,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在广西某公司主张的金额中,先代其将167万余元的工资直接发放至52名农民工手里,解决燃眉之急。
2024年春节前夕,农民工们顺利拿到了工资,为本案纠纷的解决打开了良好局面。广西某公司也同意了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分期付款支付方案,并愿意免除其违约金1800万余元。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针对物业纠纷高发、多发问题,柳州中院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注重事前调研沟通,深挖矛盾根源,向相关部门制发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及建立物业纠纷行业调处机制的司法建议,并将司法建议作为人民法院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运用司法建议“小杠杆”,撬动综合治理“大文章”。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就司法建议逐条分析、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复函。柳州中院还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机制对接,持续跟进司法建议的落地实施。2024年1月至6月,全市法院新收一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307件,同比下降83.59%,治理效能链条初步显现。
“我们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扎实落实柳州市委政法委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321’工作法,大力推进‘龙城新桥’行政争议调解室等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强化司法建议法治规范引领作用。”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介绍说。
积极作为,护航营商助发展
“真的很感激法院,公司挺过来了,我们也能继续在这里奋斗了。”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小刘说。
近年来,受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延龙公司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在该公司预重整期间,柳州中院指导管理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充分协商和反复修改,努力推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3月12日,该案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完毕,延龙公司存续式重整成功,化解债务5900余万元,盘活资产2亿余元,创造就业岗位60余个。柳州中院副院长闭文军介绍,该案是柳州市首例预重整案件,彰显了柳州中院践行破产重整救治理念,助力危困企业重获新生,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
柳州法院立足柳州工业产业实际,通过搭建府院联动破产工作统一协调平台,打造“司法保障﹢行业监管”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法官三进”联络机制运行,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精准度,从创造便利诉讼条件、强化审判管理、落实示范裁判制度、加强联动对接、延伸司法职能等方面着手,下功夫解决涉企纠纷诉讼耗时长、成本高、服务不到位、诉讼体验不佳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
2024年上半年,柳州法院一审审结涉企商业纠纷4122件,同比减少1706件、下降29.2%,营商环境指标保持广西法院第一方阵优势。
久久为功,切实解决执行难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的最后一环,事关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的实现。柳州市两级法院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积极探索、攻坚克难,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广西某锌业公司陷入债务泥沼,企业财产被多家法院查封或轮候查封。自2020年起,不断有债权人因租赁合同、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23年5月,该企业涉执行案件30余件,分别由柳州市两级法院以及市外多家基层法院受理,未执行到位标的额累计高达4000万余元,还有涉及300余人的劳动争议系列纠纷。
柳州中院探索通过“交叉执行”将多家法院分散受理的关联案件指定辖区一家基层法院统一执行。在强化执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充分利用“交叉执行”与“集中执行”优势,对系列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排除案外因素干扰。
“我们以处置不宜存放的原材料作为突破口,以开启公司核心设备评估工作作为助推器,督促各相关主体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迅速打开执行局面。”柳州中院执行二庭副庭长银邵东说。同时,法院以平衡保护各方主体权益为出发点,引导案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使一批跨域执行“骨头案”得以顺利化解,帮助被执行企业重振信心、绝境逢生。
“通过‘交叉执行’,化解了执行积案难案;通过执破融合,引导企业依法盘活资产,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柳州中院执行局局长覃舸说。
柳州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部署,推进“立审执破”有效衔接,注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在执行中既让当事人感受到“力度”,也能感受到“温度”。鱼峰区人民法院“刚柔并济”,督促被执行公司自动履行的同时,为其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以信用“背书”,为企业争取喘息机会,顺利渡过难关。柳城县人民法院千里奔袭,与当地法院合力解决异地执行房产腾房难、交付难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柳州市两级法院切实将人民群众的“心上事”当作“上心事”,总结改革经验,创新司法举措,提升工作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
柳州中院民一庭党支部、立案庭党支部与德润社区党委开展党建联建共建活动。 资料图片
柳城法院与福建周宁法院联合开展异地强制执行行动。资料图片
柳州中院法官到银山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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