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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二十多年的哥哥回来了
郑卫平,陈凯,李静洋
本报记者 郑卫平 本报通讯员 陈凯 李静洋
图为10月18日,法官来到当事人老宅进行回访。冯国丽 摄
“李法官,医院给我发了几次我爸的病危通知书了,请您再跟我姑姑谈谈,让她把房子给我爸吧。”
“李法官,我住这房子二十几年了,当初我哥是卖给我的,现在不该来要房子了,再说我也没地方住啊。”
一边是流浪在外的病重哥哥想要回村“落叶归根”;一边是买房子后已居住了二十几年的妹妹。如何兼顾法理情,使得案结事了人和,不久前,这是摆在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法官面前的难题。
老宅归属起纠纷
“今天收到个案件,原、被告名字间就相差一个字”。法官助理程伟递给承办法官李月琴一份卷宗。
“会不会是兄妹啊,农村宅基地转让一般都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说话间,李月琴已经拨通了该村网格员的电话。
李月琴从网格员口中了解到,原来原、被告系兄妹关系,妹妹于二十年前嫁到临村,户口也随之迁往临村,由于邻村没有多余的宅基地,妹妹一家只能与其夫兄一家共同居住在公婆留下的一处宅基地房屋内。不久后,哥哥一家在县城里买了新房子,便想着把自家的宅基地房屋转让给妹妹,既解决了妹妹没有宅基地房屋之忧,又能使老宅有人看顾。兄妹俩于2004年8月21日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双方交付了房屋、15000元钱款,从此妹妹一家就在老宅子里生活。可惜好景不长,哥哥在县城做生意失败,离婚后独自在外闯荡,很少回来。如今,哥哥患病回乡,唯一的心愿就是回到老宅度过余生。但兄妹之间多年未见,感情早已归于平淡。现在一个想要回房子,一个不愿给出房子,于是就闹到了法院。
耐心调解续亲情
“走,去村里,多了解一下情况”。李月琴带上程伟一同前往村里。
“妹妹嫁到外村,户口有没有迁走,有没有宅基地自建房居住?”李月琴向该村治调主任询问。
“买房前,妹妹的户口就迁走了,后来妹妹买了哥哥的“老宅子”,就把原来的宅基地让给夫兄了。”治调主任接着说道,“妹妹买房子后,曾来村里要求登记到她名下,但因为妹妹落户外村,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未提供相关的手续,所以村里没同意她的请求。”
回到法院后,程伟马不停蹄地进行排期开庭。开庭当天,哥哥一方坚持认为房子只是给妹妹居住的,而妹妹一方则提供了当初的房屋买卖协议,要求以买卖协议为准,双方各执一词。尤其是在房子现在究竟价值多少的问题上,双方争得面红耳赤。考虑到涉案房屋价值的鉴定时间长且费用较高,李月琴引导双方就房产价值自行议价,经过好几轮的“讨价还价”,最终双方认可房屋价值为10万元。
“休庭!下面进行调解”,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李月琴和程伟开始了对双方的调解工作。
“虽然事出有因,但二十年前卖出去的房子现在要回来,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还是要用诚意换取对方的配合。”听了程伟的话,哥哥家女儿表示,愿意在原双方认定房价上再添2万元,作为对姑姑的补偿。
“中国人都有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习俗,他现在情况特殊,希望你能看在兄妹一场的情谊上,满足他最后的心愿。”另一边,李月琴也耐心向妹妹劝解。
或是想到哥哥的现状,妹妹沉默一会后,终于松口,同意待收到12万元房款后便可以交付房屋,但要求必须先打款到她的个人账户,收款后再签协议和腾房。
“如果我们打款后她仍不签字怎么办?”哥哥家女儿却表示不能接受。
李月琴和程伟为打消双方顾虑,提出了一个方案:“你们看,能不能把12万房款先打入法院暂存款账户,到账后,你们再签订协议,然后妹妹家腾空房屋,交付钥匙,同时领取款项。”。
“不行,必须把房款先打入我的个人账户,再签订协议。”妹妹一方仍然坚持己见。
“不同意先打款,不能什么都依着你们”。哥哥一方也毫不退让。
一时间,调解又陷入僵局。
“你们先回去考虑一下我们提出的调解方案,有什么想法可以随时回复我”。李月琴采取了缓兵之策。
落叶归根心结消
过了几天,双方都没有回复。此时,哥哥的病情加重,想要落叶归根的心情愈发强烈,哥哥家女儿又请求法院继续做工作。
李月琴再次前往妹妹住处。这次,李月琴先将案件放在一边,和妹妹聊起了几十年的兄妹感情。说到动情处,妹妹也潸然泪下。
挂钩该村的法律工作者也劝道:“你哥哥现在没有住处,也没有医保和积蓄,治疗费用都是女儿女婿付的,他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回到老宅,度过余生……”
“李法官,我不是不同意搬,只是之前是我们买的房,这么多年过去他们又回头来要,我们不敢再相信他们了。”
“你们可以到法院,哥哥家当场交付房款,收到房款后当即签订协议,我们在旁边监督双方执行,协议签订后你们再花十天时间腾空房屋、交付钥匙,你看这样行吗?”
思考片刻后,妹妹一家终于同意该调解方案。法官助理程伟立即电话告知了哥哥的代理人,双方均表示认可,并确定了签订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5日上午10时,原、被告双方如约来到法院调解室。哥哥一方当场进行房款转账交付,妹妹则在收到房款的同时签订调解协议。随后,妹妹承诺十日内肯定会腾空房屋并交付给哥哥。
几天后,李月琴接到了哥哥家女儿的电话,“李法官,姑姑家已经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给我们了,姑姑现在住在她女儿家,我已经将我爸在老宅中安顿好了,这件事终于圆满解决,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才好”。
“这是我们的工作,不必客气,好好照顾您父亲”。
10月18日,李月琴回访了当事人。老宅里,哥哥坐在门口,秋风起,丹桂香,落叶飘,阳光照耀着故土满地的金黄,又轻柔地罩在了他的身上。
金湖法院院长徐俊向记者介绍,近年来,该院在坚守依法断案原则的同时,充分尊重当地善良风俗习惯,注重国法、天理、人情三者之间的平衡,深入“床头、田头、地头”办案,妥善化解涉风俗习惯类纠纷21起,获得较好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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