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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蓬江
破坏法拍房者被罚款并赔偿
李华,李小红
本报讯 房屋被司法拍卖后,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还故意损坏被拍卖房屋。近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法拍房破坏纠纷,判决被告赔偿房屋损害损失。当事人李某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一处房屋,经法院协助执行,取得该房屋产权并过户登记。被执行人心存不满,在搬离时对房屋进行恶意损坏,导致收房后李某无法居住使用。蓬江区法院经现场查看认定被执行人恶意破坏被拍卖房产,依法作出罚款2万元的决定。此外,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房屋损害修复费用以及租房损失等。蓬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通过竞拍取得房屋所有权,被执行人故意损坏房屋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赔偿房屋维修费、鉴定费及相应租房经济损失。
(李华 李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