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
人民法院报2024年9月24日(总第9540期)
其他
肃宁县凯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崔连杰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肃宁县凯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崔连杰与李强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肃宁县凯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崔连杰将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告清单(详见附件公告清单)中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尚未执行部分全部依法转让给了李强。现肃宁县凯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崔连杰与李强联合公告通知以下债务人(详见附件公告清单)。李强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或其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强履行上述生法律文书已确认的债权中尚未履行的全部债权。特此公告。肃宁县凯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崔连杰、李强2024年9月9日附件:《公告清单》1、(2013)肃民初字第1694号、(2016)冀09民终300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石盼通、王娟、石通合;2、(2018)冀0926民初752号民事调解书---债务人:张学燕、宋安增;3、(2018)冀0926民初991号民事调解书---债务人:于振凯;4、(2019)冀0926民初1027号、(2020)冀09民终5508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崔宏如、岳根动;5、(2021)冀0926民初2417号、(2022)冀09民终2448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肃宁县震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6、(2018)冀0926民初1351号民事调解书---债务人:廖煜弘、李浩、袁运佳;7、(2018)冀0926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刘永恒、张淑英;8、(2022)冀0926民初1593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任艳普、刘桂玲、任美苓、任二苓、任泉赫;9、(2015)肃民初字第1432号、(2017)冀09民终3306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宋保卫、宋保房、顾东生;10、(2015)肃民初字第1431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宋保卫、宋保房;11、(2017)冀0926民初868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宋俊川、郭志清、左忠阳;12、(2019)冀0926民初662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杨兰英、于占清。
肃宁县凯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崔连杰 李强
送达执行文书
沈阳金鑫广达经贸有限公司:你公司与沈阳欧朗斯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纠纷案件民事判决案号为(2012)于民三初字第01243号,执行案号为(2013)于执字第1510号,现申请执行人沈阳欧朗斯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将所确定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了邵刚,并由邵刚作为新的债权人行驶债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债务人收取本金及利息、以债权人身份申请强制执行等主张权利)。特此公告!
公告人:沈阳欧朗斯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清算公告
沈阳台北美食快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2024年9月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沈阳台北美食快餐有限公司(以下称台美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辽宁弘立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现就强制清算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请台美公司的债权人(包括职工债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情况(如数额、有无担保等),并提交证据材料。逾期申报或未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不利法律后果。沈阳台北美食快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另行通知。二、台美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三、台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人员应履行清算义务,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向清算组移交公司印鉴、证照、账册、财产和其他相关资料,并配合清算组工作。四、为保护职工权益,台美公司的职工人员,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携带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联系清算组。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58号甲5门,联系人:翁迪,电话:18001350375。
沈阳台北美食快餐有限公司清算组
送达仲裁文书
林海、周婷、武汉唯美时刻家具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你们金融机构借款及担保纠纷一案[(2024)武仲受字第03000038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人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目录、组庭通知书、声明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线下通知书、延长仲裁期限决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会本部(富强国际4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仲裁委员会
湖南中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向正端(身份证号:430921199112263537)与你的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岳劳人仲案字【2024】911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长沙市岳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长洋川方科技有限公司: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2024)杭仲03萧字第275号申请人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应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仲裁委员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12月12日下午4时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五楼,电话0571-88393160)。
杭州仲裁委员会
赵亮: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吴凤龙与被申请人赵亮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抚仲字[2024]第029号裁决书。裁决内容:1、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租金48,333.00元、律师费6,000.00元,合计54,333.00元;2、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3、仲裁费2,951.00元由申请人承担217.58元,被申请人承担2,733.42元。第一次公告费1,000.00元和第二次公告费(据实计算)均由被申请人承担。上述款项限你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申请人,逾期支付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64条执行。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有证据证明有仲裁法第58条规定的情形,在公告期满后六个月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或依据仲裁法第63条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不予执行。
抚顺仲裁委员会
邹红波:本委受理的(2024)杭仲01字第646号申请人祝雪山与被申请人浙江东乐康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邹红波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本委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网页版)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在本委第九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88号中节能·西溪首座a2-2座4楼,电话0571-88382507)。特此公告。
杭州仲裁委员会
广东威克激光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厚润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昱海闽湾实业有限公司: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2024)杭仲03萧字第459/461/462号申请人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应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仲裁委员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12月11日下午3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五楼,电话0571-88393160)。
杭州仲裁委员会
张文、刘井国、张莹: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2024)杭仲03萧字第620/621号申请人易商新程(杭州)有限公司与你方、李勇/你方之间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应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仲裁委员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2时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五楼,电话0571-88393160)。
杭州仲裁委员会
林咸顺、罗鸣、朱建浩、何丽、朱春香、罗顺华: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2024)杭仲03萧字第768/771/773/776号申请人易商新程(杭州)有限公司与你方、金崇进、黄芳芳/你方/你方、郭海风/你方、叶发聪之间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应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仲裁委员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3时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五楼,电话0571-88393160)。
杭州仲裁委员会
河北联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2024)杭仲03萧字第1173号申请人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补充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应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仲裁委员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12月11日下午2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五楼,电话0571-88393160)。
杭州仲裁委员会
陕西戌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陕西益能达律师事务所与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2024)延仲裁字第03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延安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赵云达不慎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费收据一份,票据湘财通字(2021),票据号码4533999813,金额8900元,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声明人:赵云达
左国平不慎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费收据一份,票据湘财通字(2022),票据号码4993908089,金额3560元,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声明人:左国平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30日作出(2024)浙0502破申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州玉屏旅行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作出(2024)浙0502破52号决定书,指定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州玉屏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因债务人湖州玉屏旅行社有限公司未能移交湖州玉屏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及其他印章。湖州玉屏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声明:湖州玉屏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郜晓威”名章以及湖州玉屏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遗失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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