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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黔两市法院联动执行——
停工6年的商品房筹划上市了
费文彬,伍春艳,覃榜
本报记者 费文彬 本报通讯员 伍春艳 覃榜
8月29日,贵州省秦棋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独山县开发的11层商品房主体工程已封顶,预计2025年8月装修竣工,地产公司负责人唐志清正在筹划该商品房上市事宜。
该商品房能得到盘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两级法院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两级法院通过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推动涉案财产顺利处置,帮助当事人兑现胜诉的“真金白银”的生动写照。
酒店被多案缠身
这栋商品房的前身是贵州云上绣峰酒店。2018年,贵州云上绣峰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建设,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韦明因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和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21个案件,导致该项目被查封,一度停工6年。
2016年4月,被告云上绣峰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韦明等人因向河池市宜州区的仇军、李建借款240万元未还被诉至法院。“双方借款合同明晰,经过我们诉前调解,被告同意在当年的11月15日前偿还本金、违约金共270万元以及利息。”时任宜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廖国芳介绍。
同时,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韦明还拖欠仇军另一笔借款本金以及利息。2016年11月,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仇军、李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迫中断。
另外,云上绣峰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韦明还在独山法院因涉及劳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21个案件成为被执行人,涉及标的额3000多万元。“2020年5月至8月,我们对该酒店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拍卖,但是都流拍了,案件陷入了僵局。”独山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松说。
桂黔联动执行解纠纷
盘活贵州云上绣峰酒店这块“硬疙瘩”,需要广西、贵州两地法院共同参与完成。
为了破解两地法院交通不便、查人找物难、跨省区异地执行难等问题,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9日达成《桂黔“陆海新通道”毗邻地区人民法院跨域执行协作协议》,建立了跨省区交叉执行、委托执行及执行协同等工作机制。
两地法院通过该机制,积极开展“终本出清”专项执行行动。经过沟通协作,最终被执行人云上绣峰公司被流拍土地的83.51%份额,作价466万元一并抵偿给仇军和李建。
“虽然他们拿到了一定份额,但是因为这块土地还涉及案外人、地上建筑物等因素,无法将抵债的土地变现。”宜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明栗介绍。
为了盘活这块土地,河池两级法院执行干警找到了贵州秦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今年5月15日,申请执行人仇军和李建与该公司签订协议,即由该公司先向两人支付50万元,然后将土地上原有的云上绣峰酒店开发成房地产。
“我们建设的商品房达到上市条件后,再将等价的商铺过户给仇军、李建两人,直到将剩余的416万元偿还他们,这笔债务就可以结清了。”唐志清说。
跨域协作打造执行新格局
该案的顺利执行是桂黔两地法院开展执行联动的一个生动实例。如今,两地法院实现了执行工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跨省区协作新格局。
针对重大、疑难案件,两地法院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加强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指导协调。根据案件情况,两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制定“一案一策”及工作进度表,督促各县区法院按照方案执行。以县区为“面”,两地法院加强执行力量统筹,根据案件分布情况集中辖区法院执行力量统一开展行动;以网格区域为“点”,两地法院借助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引导网格员以每个网格区域为单位在属地片区开展工作,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据统计,今年5月以来,河池和黔南州两级法院联合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129条,查找被执行人70名,涉案金额5625万元,达成执行和解案件14件,执行完毕案件11件,执行到位金额519万余元。
“黔桂两地法院通过跨省区协作执行,打破了法院执行的地域壁垒,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进一步夯实了两地法院司法协作基础,能够为黔桂两地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黔南中院执行局局长陆育义说。
“我们将持续加强桂黔跨省区执行工作的联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跨域执行协作机制作用,对一批涉金融、民生、企业等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真金白银’真正兑现胜诉权益。”河池中院院长邓诗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