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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民法院报2024年9月26日(总第9542期)
送达裁判文书(涉外、涉港澳台公告)
agiiplus group limited堂堂加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本院受理上海大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宜保担保有限公司、agiiplus group limited堂堂加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沪0110民初19360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判决主文如下:一、原告与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合生国际广场租赁合同》于2023年7月22日解除;二、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22日的租金11,707,851.1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931,818.71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2年7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465,909.35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2年8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1,397,728.06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2年10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931,818.71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2年11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1,397,728.06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1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1,397,728.06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2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1,397,728.06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3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1,397,728.06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4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1,397,728.06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5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991,936.04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6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履行时,需扣除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已交付的公共事业保证金354,657元);三、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7月22日的物业服务费1,818,899.88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35,855.01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2年10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165,512.28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2年11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248,268.4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1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248,268.4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2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248,268.4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3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248,268.4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4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248,268.4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5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248,268.4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从2023年6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四、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电费104,391.83元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104,391.83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自2023年8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五、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水费1,254元以及逾期违约金(以1,254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自2023年7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六、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装修期内优惠的租金12,579,552.55元;七、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装修款9,610,311.26元;八、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解约违约金4,937,989.44元;九、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房屋占用费12,545,087.92元;十、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房屋占用期间物业费2,228,294.09元;十一、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律师费80,000元;十二、agiiplus group limited堂堂加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就被告上海办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述第二至第十一条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十三、原告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郭盼姣(此人在境外),孙嘉维(此人在境外),郭晟,郭姝菁(此人在境外),陆芷沅(此人在境外),陆子云(此人在境外):本院受理郭霞芳诉郭裕成,郭裕中,郭裕良,郭裕强及第三人郭盼姣,孙嘉维,郭晟,郭姝菁,陆芷沅,陆子云,郭骁,孟小莉共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沪0109民初8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fukuoka yukio(日本):本院受理史岑诉fukuoka yukio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沪0113民初11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场法庭(华灵路1918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邹衍丰(此人在境外):本院受理张冬梅诉娄艺,邹衍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沪0115民初4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王进洲wong chun chau(中国香港):本院受理成贤兵诉王进洲(wong chun chau)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沪0106民初2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分部新审判楼(静安区康定路1111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送达执行文书
张光耀、裴维娜: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诉被执行人张光耀、裴维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清偿义务,本院依法委托上海大雄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张光耀名下的上海市四川北路859号1205室房产进行评估,已作出评估报告书(该房屋评估价为2970万元)。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3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在淘宝网上拍卖,拍卖所得清偿债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互丰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杜育洲、满瑞、谢道云、刘林美: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被执行人互丰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汇茂实业有限公司)、杜育洲、满瑞、谢道云、刘林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清偿义务,本院依法委托上海大雄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谢道云名下的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901—2号2层房产进行评估,已作出评估报告书(该房屋评估价为438万元)。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3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在淘宝网上拍卖,拍卖所得清偿债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其他
徐华(132624197407206518):本机关于2024年3月6日向你送达了京交【总】[2024])第0604-005024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履行。因本机关先后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京交【总】[2024]第0604-005024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申请法院强执)》送达给你,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在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主动履行处罚决定,逾期未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履行前请到本机关领取《北京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西院b座(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六支队),联系电话:010-88869903。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致歉声明
尊敬的贾乃亮先生:我方未经您授权,擅自在本公司经营的罗马假日眼镜店使用了含有您肖像、姓名的灯箱画等宣传物品,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3)京0105民初31538号判决认定,该行为侵犯了您的肖像权、姓名权,我方就此向您表达诚挚的歉意!我方特此声明:我方将不会再以此种侵权方式擅自使用您的肖像、姓名。我方对于上述侵权行为给您带来的困扰和损失向您表达诚挚的歉意!
北京美罗保眼镜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涉外、涉港澳台公告)
yaling yang(杨亚玲澳大利亚):本院受理刘潇潇诉yaling yang(杨亚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刘潇潇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将上海市杨浦区政青路599弄3号全幢房屋【房地产权证号:沪(2017)杨字不动产权第010163号】的所有权登记变更至原告名下;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总房价款5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逾期一日万分之一点五为标准计算,自2023年6月1日起至以上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7月30日,为3,19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20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中商上科大厦有限公司,王存红(澳大利亚):本院受理上海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北京中商上科大厦有限公司,王存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北京中商上科大厦有限公司,王存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分部新审判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吴秉清(此人在境外):本院受理陈品羽诉吴秉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1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分部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nie limin(美国):本院受理韩德隆诉nie limin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25法庭(1201)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黄佩兰(此人在境外):本院受理原告唐悠悠,唐嘉信诉被告黄佩兰(此人在境外)、唐羅麗明、唐嘉文分家析产、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1月14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漕第二十一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源路218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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