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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服务科创板改革典型案例及创新机制
张巧雨
本报讯(记者 张巧雨 通讯员 赵丹阳 郑倩)近日,在科创板开市迎来五周年之际,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集中管辖涉科创板证券案件的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五个服务保障科创板改革典型案例及五项创新机制,为科创板改革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五个典型案例所涉上市公司分别来自生物医药、基础软件开发等高科技领域,涉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预测性信息重大差异、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等情形下的责任认定等问题。
其中,在全国首例涉科创板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中,上海金融法院秉持“惩治首恶”和“实质解纷”并重的原则,推动投保机构有效履职,引导“董监高”、中介机构等各方主体各担其责;涉预测性信息重大差异案件中,通过裁判规则,为科创公司发布未来预测信息确定明确标准,保障科创板市场形成保护投资者的规则导向和包容创新的市场环境。
同时,在案件办理中,科创板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科创板案件专项审理机制、科创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科创板风险协同防范机制、科创金融长三角司法合作保障机制等五项创新机制,贯穿科创板案件诉前、诉中、诉后各个环节,涉及集中管辖、专项审理等领域,旨在为市场主体提供公正、高效、便捷、可预期的金融司法服务,保障投资者积极行权,引导上市公司合规经营,促进科创金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