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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赓续红色法治血脉
——“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80周年座谈会暨“从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到全面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综述
李瑞媛
□李瑞媛
图为会议现场。张超 摄
八月初秋,陇原大地流光溢彩,生机盎然。8月15日,由中国法律史学会革命根据地法律史研究分会、西北政法大学、甘肃省庆阳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80周年座谈会暨“从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到全面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甘肃省庆阳市举行。来自北京、陕西、甘肃、宁夏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兰州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85家高校、科研院所、政法单位的90余名与会代表齐聚一堂,深入研讨交流,畅谈真知灼见,多角度、全方位地研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要义与创新路径,探讨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时代启示。
创新性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在“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80周年座谈会上,庆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毛万东作致辞,他表示“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党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司法战线贯彻落实的生动实践,其所蕴含的司法为民、实事求是的精神内涵,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本次会议追寻革命传统,深入研究“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涵及时代价值,对于坚定中国特色司法制度自信,推动新时代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在致辞中表示,“马锡五审判方式”承载着新中国红色司法文化一切为了人民、注重调查研究、就地化解纠纷、追求案结事了、倾听群众感受的精神内核。本次会议对于传承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推动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西北政法大学愿继续与各界同仁一道,深入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蕴含的时代价值,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甘肃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学鹏表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善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时俱进发展党在革命时期产生的优秀红色法治传统,深入挖掘和赓续蕴含其中的红色法治基因,要加强对“马锡五审判方式”历史价值、法治价值、时代价值的认识、研究、传承与发展。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革命根据地法律史研究分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二级研究员张生围绕“融合与转化”,提出对包括“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内的革命根据地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要以创新发展、实践应用为目标导向,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不同文化,政治学、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纪检监察学、法学等不同学科以及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间的融会贯通;要善于使用现有的档案资料、善于运用数字化技术、以红色资源为基础建立长效的理想信念教育体系,实现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的转化。
马锡五之子、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顾问马秦宁在主旨发言中回顾了父亲马锡五的三个人生阶段,认为长期的基层活动为马锡五开展群众工作、探索群众工作方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以“公开审理”“就地办案”“群众参与”为特点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创立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上,司法工作仍然必须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全心全意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原校长付子堂以革命根据地的人权法制建设为主题作主旨发言,认为革命根据地的人权法制建设满足了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权利需求、确保了党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展开、彰显了红色法治最鲜明的时代价值,对其加强研究,不仅有利于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还有助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深化革命根据地法律史研究弘扬红色法治文化
以史为鉴,笃行致远。与会代表围绕“从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到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进行研讨,甘肃政法大学教授焦盛荣结合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培养,提出坚持政治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三方面的建议,认为会议为持续挖掘甘肃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探讨推动红色法治文化建设,探索面向实践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平台。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国芳探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制度的调整,提出在研究中需要采取“纵向”历时分析方法兼采政治制度史“横向”剖面观察方法之长,对制度理论和实践进行细致分析,由此才可以发现并考察1940年初到1942年底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制度经历的重大调整,完整、准确地呈现中国共产党探索新型民主制度艰难、曲折的历程。
西北工业大学教授、西安培华学院特聘教授肖周录分享了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的文献史料搜寻、研究范式转化、研究突破点,提出要搭建高校、院所史料档案共建共集共享平台,做好史料的发掘整理;要推动研究范式转化,强化定性研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提高研究水平;要增强研究的宽度、厚度、高度,找到研究突破点。
陇东学院讲师贺昕尧从南梁红色法治文化的生成逻辑、价值意蕴与传承路径三方面阐述了南梁红色法治文化的思想内涵、司法启示以及践行途径,提出新时代传承南梁红色法治文化应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健全传承的长效机制、提供深厚理论支撑、与基层治理融合以及提升普法教育实效五方面着手。
山西大学副教授史永丽以调解制度为考察对象,认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调解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独具特色的地方性司法制度。其以自愿、合法、公正为主要原则,调解类型多样、程序近民简洁,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下,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调解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建政理念与地方传统法律文化的结合,对于当代调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王斌通以“陕甘宁边区法制建设对传统息讼文化的借鉴与创新”为题,指出陕甘宁边区承载着革故鼎新的历史任务,所采取的许多政策和制度都具有突破性和试验性,特别是对息讼文化中“和合共生”文化理念和“调处息讼”法律观念进行了必要的扬弃,依法确立了调解制度,在理念、制度、司法实践上对传统息讼观进行了创新发展。
吉首大学讲师谢时研以湖南苏区政法文化为主题,提出湖南苏区政法文化坚持“农村中心”革命模式,认为从意识形态维度看,湖南苏区政法文化具有党管政法、司法大众化、民主集中主义、政治正义等特质;从湖湘文化维度看,又体现了敢为人先、经世致用、内圣外王、实事求是等精神特质。
围绕“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传承创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克祯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不仅是一种审判方式,而且是一种司法精神理念,适用于新中国新征程新时代的司法实践。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路华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仍然深刻作用于新时代人民司法发展事业中,他结合银川法院的司法实践,提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内涵是群众路线、终极目标是实质解纷、实践特色是因地制宜、根本保障是党的领导。黑龙江大学教授邓齐滨围绕1948年哈尔滨解放区法院在适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时对其所作的创新和发展,总结出从农村根据地到城市解放区的建设,再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纵深推进,实事求是、以人民为中心是“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创新中永恒不变的价值追求。
庆阳中院院长杨玉龙在会议总结中表示,马锡五在庆阳担任陇东分庭庭长期间,开创了把党的群众路线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的先河,为人民司法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是庆阳革命老区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司法名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源地和诞生地,庆阳法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常态化研讨革命前辈开创的司法理念、司法精神、司法制度和司法作风,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发展中审视、解读其历史意义与时代价值,努力构建具有鲜明红色印记的司法审判“庆阳实践”,让“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强大生命力从庆阳这片红色热土走向全国,为奋力谱写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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