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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二)
人民法院报2024年10月31日(总第9571期)
送达裁判文书(涉外、涉港澳台公告)
victor fabrice belinga edima(喀麦隆籍):本院受理原告赵霄霄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7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致歉声明
原告蓝山县辉仔装饰材料经营部与被告谭艳芳名誉权纠纷一案,蓝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谭艳芳在“百姓呼声”网络平台发布文章,对蓝山县辉仔装饰材料经营部及负责人使用了“恶意欺诈、大赚昧心黑钱”、“坑蒙拐骗”等字样,损害其名誉,应当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由谭艳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立即停止对蓝山县辉仔装饰材料经营部的侵权行为,删除在“百姓呼声”网络平台2023年3月7日发布的名为“蓝山县百得胜定制家居店恶意欺诈消费者”和2023年8月30日发布的名为“蓝山县百得胜定制家居店欺骗消费者”的两个帖子;并在“百姓呼声”网络平台发帖向蓝山县辉仔装饰材料经营部赔礼道歉,若谭艳芳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和方式履行向蓝山县辉仔装饰材料经营部赔礼道歉的行为,法院将采取公告、登报的方式将本案判决主要内容刊登于媒体上,费用由谭艳芳负担;并赔偿蓝山县辉仔装饰材料经营部名誉损失18000元。
道歉人:谭艳芳
尊敬的秦岚女士:由于本人法律意识淡薄,在自己注册使用的新浪微博账号“奶酪没入冬天”(曾用名:奶酪屋有紫葡萄)uid:6615875695上发布了针对秦岚女士的不实言论,给秦岚女士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对于伤害到秦岚女士的行为我深表歉意。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此真诚地向秦岚女士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发布任何有损秦岚女士形象的言论。本人在此承诺今后将吸取教训,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网络不是违法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本人再次向秦岚女士表达最诚挚的歉意!
致歉人:张海莹
2024年10月2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葛建光:因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于2024年3月19日对你作出《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运政罚〔2024〕05116),要求你于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而你至今未履行该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特作如下催告:请你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申请温岭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联系电话:0576-86300667。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涉外、涉港澳台公告)
员晓彬、林金有、王素芬、yuan xiao feng(员晓枫,美国):本院受理原告无锡滨湖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员晓彬、林金有、杨新奇、王素芬、yuan xiao feng(员晓枫,美国)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苏02民初37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5年2月11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院知识产权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纪华雷、赵智博(zhibo zhao,美国)、冒红:本院受理原告无锡滨湖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纪华雷、赵智博(zhibo zhao,美国)、冒红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苏02民初36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5年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知识产权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yin zhu olivia(朱印,澳大利亚):本院受理wang ai qin(王爱琴)诉yin zhu olivia(朱印)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2025年2月6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谈真薇(関真子)(日本):本院受理沈健诉谈真薇(関真子)(日本)遗赠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3月4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09号静安法院总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曹之圆(此人在境外):本院受理曹泰生诉曹之圆等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3月5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09号)静安法院总部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刘淼(此人在境外),高天一:本院受理蔡淼珠诉刘淼,高天一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通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高天一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刘淼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2月19日下午14时在本院(共和新路3009号)第一法庭(总部)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teng chew koon(邓秋坤,新加坡籍),任健:本院受理刘孝逵诉teng chew koon(邓秋坤),任健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请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2月24日下午2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朱扣昌(此人在境外):本院受理陈圣葆诉你共有、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3月4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东路1234号)120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刘英慧,陶尊伟,陶英(此人在境外),陶琍琍(此人在境外):本院受理门连法诉刘英慧,陶尊伟,陶英,陶琍琍其他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通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刘英慧和陶尊伟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陶英和陶琍琍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2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共和新路3009号)第一法庭(总部)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清算公告
(2023)粤0304强清2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麦斯达电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对该公司进行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2日作出裁定确认深圳麦斯达电子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并终结深圳麦斯达电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深圳麦斯达电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粤0303强清11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麦科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对该公司进行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5日作出裁定确认深圳麦科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并终结深圳麦科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深圳麦科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送达破产文书
古丈隆永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6日受理古丈隆永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26日指定湖南广维律师事务所担任隆永公司管理人,隆永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1月4日前,向隆永公司管理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长城万富汇金座22楼;联系人:梁律师;电话:1597429795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古丈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3时在古丈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古丈隆永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24日
湖南古丈轩鑫钙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1日受理湖南古丈轩鑫钙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22日指定湖南广维律师事务所担任轩鑫公司管理人。轩鑫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1月1日前,向轩鑫公司管理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长城万富汇金座22楼;联系人:梁律师;电话:1597429795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古丈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10时30分在古丈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湖南古丈轩鑫钙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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