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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台山市法院】
发出赡养责任告知书
关艳莹
本报讯 9月27日,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养老院的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向原告儿子张某发出赡养责任告知书,教育引导子女关爱老人,弘扬孝老敬亲的良好家风。
据悉,原告吴某入住养老院半年后,不慎摔倒受伤骨折,住院治疗花费3.6万元。随后吴某将养老院诉至法院,要求养老院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儿子张某将老人托养至养老院后,对养老院工作人员连续多日通知提供药品的要求置之不理,怠于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依据相关法律,向张某发出了赡养责任告知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赡养职责,关心老人的身心健康,让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关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