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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发出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
李晴,李岩峰
本报讯 为引导、督促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近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创新推行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措施。通过将告知书与判决书一并送达,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文书确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义务,不及时履行将承担法律后果,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据悉,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积极探索立、审、执工作全面衔接,通过落实流程监管、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督导问责等措施,完善告知、预警前置机制,发挥敦促、提醒功能,变被动为主动,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效兑现。
(李晴 李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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