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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体
谭博文
□谭博文
据媒体报道,贵州籍农民工秦师傅终于在今年8月收到了252万元赔偿款。两年前,他在一次施工事故中失明,与雇主多次商谈赔偿无果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拿到了赔偿。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保障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近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发展迅速。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同年制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法律上确立了法律援助的地位;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获得法律援助的情形和对象。
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等8个省(市)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随后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对于审判阶段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由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或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94个县(市、区)开展了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占县级行政区域90%以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大幅提高。
2022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对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在法律援助的范围、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并将值班律师纳入我国法律援助体系。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630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超过3600万人次,为大量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
实践中,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体系距离全社会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为了让法律援助制度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笔者认为,可以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法律援助服务供给机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推动法律援助更加适应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满足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尽早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并将行政复议案件代理等更多事项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同时,可以探索实施费用分担制度,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中低收入群体,帮助更多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此外,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标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综合运用旁听庭审、案卷检查、回访受援人、质量评估、质量公布等方式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使免费的法律援助具有与收费法律服务同样的品质,满足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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