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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警,也是母亲
陆圆
□陆圆
弹指一挥间,到法院工作已经是第五个年头。这期间身份最大的转变,是我成为了一位母亲。有了孩子以后,身上的责任更重了,心也更柔软了。
在工作中,难免要接触到当事人的孩子。记得前不久,我在审判区巡逻,正值一起刑事案件开庭,一位怀抱着一个6个月左右大婴儿的年轻母亲焦急地在走廊徘徊。上前询问得知,她是来旁听自己丈夫案件的,开庭结束后准备让孩子和素未谋面的父亲见上一面,但是因为孩子太小不被允许进入法庭。
我看了一眼她怀里可爱的婴儿,可能是因为自己也当了母亲,特别能够理解她的心情。于是,我立即向领导报告这个情况,并对这位母亲说:“如果你信任我,就把孩子交给我,你去旁听,案件审理结束后你再来抱孩子。”她犹豫了几秒后,把孩子塞给了我,结果没几分钟,孩子就在我怀里安稳地睡着了。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我一直没有放下孩子。庭审结束后,这位母亲在征得审判长的同意后,如愿带孩子见到了父亲,这位父亲见到孩子后,表示自己会在监狱里遵守纪律,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他们一家人也对我表示了感谢。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我认为,法律应该有温度,执法者更要有温情,法治不应该是冷冰冰的,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区分情况,人性化执法,体现法院人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