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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开发区
“两长”同堂共办拒执案
顾建兵,杨璞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拒执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院院长任智峰担任审判员独任审理,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晓栋出庭支持公诉。2020年12月,该院受理的戴某与吴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调解,由吴某向戴某分期支付货款及利息总计30万元。文书生效后,吴某未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案件执行过程中,吴某拒绝报告财产状况,并将商业保险退保后的5万余元挪作他用。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考量吴某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且在审查起诉期间归还了大部分欠款,剩余欠款已和戴某达成还款谅解协议,法院遂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顾建兵 杨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