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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法官去开庭
上门化解盲人离婚案
刘洋,贾峰,边俊铭
本报记者 刘洋 本报通讯员 贾峰 边俊铭
“法官,我是盲人,平时一个人生活,无法到现场开庭……”
近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陈家人民法庭在岳溪镇石坪村巡回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被告梁某是一名视力残疾人,行动不便且住所离法庭较远,难以到现场开庭。为方便群众诉讼,干警驱车数十公里至其住所附近开庭。
原告谭某与被告梁某结婚多年未生育,长期分居,梁某因视力障碍生活诸多不便。谭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并实地走访了解梁某情况。综合案情及当事人特殊情况,法庭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现场审理。
庭审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在摸清案件症结后,精准把握住了矛盾化解的突破口,并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析理,引导他们理性对待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谭某向被告梁某支付1万元作为经济补偿,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达成后,谭某现场将现金交给法官。法官在梁某亲属的见证下转付。原、被告均对处理结果满意。
审理结束后,法官向现场旁听庭审的村民普法,结合民法典及相关解释,普及离婚规定、财产问题、子女抚养权等内容,告诫大家积极了解规范夫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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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①:干警和当事人亲属搀扶视力残疾的梁某。
图②:干警在被告住所附近搭建法庭。
图③:法官耐心做被告梁某的思想工作。
图④:开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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