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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江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胡佳佳,吴胜,李婷
本报讯(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吴胜 李婷)近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南昌市举行,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傅信平作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江西法院不断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体制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推进美丽江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以来,江西高院环资庭先后荣获“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迹入刑的刑事案件(三清山巨蟒峰案)宣判”入选首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报告显示,自2021年以来,江西法院聚焦专业化建设,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机制,持续优化环境资源案件“一江一湖五大河流”集中管辖机制,多举措推动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实质化运行;聚焦依法履职,坚持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出发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努力做实生态效果;聚焦协同保护,探索“多元共执”协作机制,不断拓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广度深度。同时,江西法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规范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障修复实效。2021年以来,江西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8925件,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96份。
会议期间,江西高院接受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情况的专题询问。与会委员和代表对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