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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纲 以情为线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杜尔基人民法庭法官 哈斯其木格
基层法官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意义和价值很大。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不久前,央视《今日说法》栏目记录了我调解、审理的两起案件,并制作了专题节目《边疆法庭·走进草原深处》。透过电视屏幕,我再次收获了别样的体会与感悟。
通过处理巴达拉胡与被告的赔偿纠纷案件,我深刻体会到调解的力量和价值。原告巴达拉胡雇佣被告使用收割机为其收割农作物,过程中巴达拉胡碰到收割机皮带受伤,要求被告赔偿1.8万元。被告则提出,巴达拉胡受伤是自己不小心导致,且其未支付3000多元的报酬,因此只愿再赔偿巴达拉胡8000元。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也陷入了僵局。我深知继续僵持下去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于是从减轻双方诉累的角度进行劝说,并展开背对背调解。最终,双方都退让了一步,达成了一致意见。看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我心中充满了欣慰。作为法官,我们不仅要善于依据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也要善于通过调解,让双方当事人在解决纠纷的同时,尽量减少成本。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价值,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陈大爷与高某曾经是翁婿关系,如今却对簿公堂,令人感慨。陈大爷要求高某返还此前寄养的53只羊,这个案件看似只是围绕着53只羊的归属,但背后却牵扯着两个家庭的命运。陈大爷与妻子都是残疾人,生活本就艰难,又要在女儿与高某离婚后照顾他们的孩子,对这53只羊需求迫切。但高某在离婚后也承担了40多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心中也有自己的委屈。开庭前,我多次尝试劝说高某进行调解,希望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毕竟双方曾是一家人。然而,高某始终坚持认为53只羊是陈大爷赠与,这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困境。从法律权属关系上,我明确告知高某,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这53只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无权占有或处置。最终,杜尔基人民法庭一审判决高某限期归还陈大爷的53只羊。
基层法庭身处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第一线,面对的是各式各样的人、各种复杂对立的矛盾、家长里短的琐碎,难以用一两句话说明白,特别是家长里短的闹心事。在案件办理中,法官的工作不仅仅是依据法律条文作出判决,还要考虑到案件背后的人情冷暖。只有让老百姓把心里的委屈倒出来,才能把法律思维贯彻进去,才能和老百姓亲近,促进案件的调解,从而做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故事,而我们法官就是这个故事的书写者,我们的每一个决定都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一生。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法为纲,以情为线,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