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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与新疆大学协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王书林,张婷
本报讯 (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张婷)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新疆大学共同举办协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合作签约仪式,签署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合作协议,新疆高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新疆大学党委书记代斌共同为院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揭牌。
协议明确,双方要聚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干警培训、课题讲座、挂职锻炼、课题研究、学术研讨等方面形成深度合作;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搭建法学理论、司法案例研究平台,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总结涉外审判规则,打造院校合作新模式;延伸育人领域,建立全方位、各领域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多维度、多层面法治人才;持续拓展院校合作,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强化资源共享和双向交流,推动协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合作迈上新台阶。
迪里夏提·沙依木表示,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又是法治护航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全区法院提高涉外司法能力的急切需要,期待院校双方合作取得成效。
代斌表示,双方要进一步发挥优势,深化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机制,在资源共享、学术共研、人才共育、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突破,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