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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职能 实现“乐居长安”
黄彩华
广东省东莞市政协委员、东莞滨海湾新区总工程师、莞揭对口帮扶协作指挥部副指挥长 凌志稳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是中国制造业名镇,有常住人口80余万,出租屋2.2万栋,经营主体15万余户,镇集团公司和各社区集体收益以物业出租为主。近年来,辖区内租赁矛盾纠纷呈现基数大、增长快、复杂化的态势。今年5月,长安镇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人民法庭设立了“乐居长安”不动产租赁纠纷治理中心。长安法庭积极发挥司法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推进了不动产租赁合同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推动了镇和各社区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赢得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赞誉。
下一步,希望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能继续深入探索高效的纠纷化解机制,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促进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一是强化典型案件的示范作用。聚焦租赁合同纠纷中主要常见争议问题、执行腾退困难等,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理和见证执行。如有租赁合同不规范引发纠纷风险的,可开出司法建议“对症下药”,帮助涉诉企业和个人及时改进,避免重蹈覆辙,尽量做到“处理一案,化解一片”。
二是强化专业调解的指导作用。积极发挥法官驻点社区的作用,常态对接镇集团公司、各社区,定期进行实地走访,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及时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助力培育基层调解力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包括调解技能、法律法规学习等,提升其调解能力。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的引导作用。积极参与镇及社区举办的联合法治宣讲活动,深入社区、工业园、出租屋进行普法活动,适时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开展租赁合同纠纷专题普法讲座,提醒业主和租客的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促进平安和谐的租赁关系。
(黄彩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