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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路心语
新时代基层法院党建品牌化建设的思考
朱晶晶
□ 朱晶晶
新时代基层法院党建品牌化建设,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建审判融合,引领促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党员干警提神聚气、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的有力抓手。
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的价值审视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也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落脚点。全面加强新时代基层法院党建品牌化建设,对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建品牌化建设有助于统一思想认识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意识形态领域呈现新的复杂局面,对于教育引导干警统一思想认识,提出了新的挑战。开展党建品牌创建,不但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建总要求的需要,更是建设法院思想文化阵地的需要,是法院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鲜活的党建品牌,能起到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的作用。对内改变了零散、无序的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对外用口碑效应为党组织树立了良好形象。
(二)党建品牌化建设有助于构建良好党建生态
将品牌理念植入党建工作中,让品牌发挥示范效应、导向作用和带动作用,有利于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与凝聚力,推动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创新化、科学化发展;有利于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激励全体党员干有方向、干有标准、干有章法、干有底气。同时,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品牌化能够对党建工作起到优势互补、需求对接的积极作用,产生可借鉴推广的现实效果,使法院党建品牌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积极作用,对新时代全党构建良好的党建工作生态有重要价值。
新时代基层法院党建品牌化建设优化路径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持续探索中,党建品牌化建设逐渐成为各级党组织创新党建工作的重要路径。新时代基层法院在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过程中,要在把握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中寻求创新,“不变”的是方向,“变”的是方式,要树立起品牌化思维,探索“融入式”建设策略,以实现党建工作品牌化这一最终目标。
(一)明确党建品牌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在1922年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中就明确指出要“改良司法制度”,这表明司法工作的开展和进行离不开党的领导。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新时代基层法院的党建品牌建设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来。应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按照发挥特色优势、培育党建品牌、服务内涵发展的工作理念来总结凝练党建工作特色,创建一批主题内涵深、品牌叫得响、经验可复制的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二)重视党建品牌化建设的动态管理
基层法院在落实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的过程中,明确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是不可缺少的。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全面压实党建责任,发挥党组领导作用。笔者所在的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党组就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党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每年年初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要点、队伍建设工作要点,每年底组织各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还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督与管理制度,将品牌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中,层层压实责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党支部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等全流程工作,实现动态化管理。
(三)重视提升党组织的队伍素质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提升党组织的队伍素质有利于激发原动力,从整体上强化党组织的功能,夯实基层党建根基。要深化党员干警政治理论武装,加强对党员思想教育,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真正走深走心走实。如青浦区法院打造“青学善为”学习品牌,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为4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组员分布在全院各党支部,打破了党务工作壁垒和业务工作界限,有效把党员、干警凝聚在党组织阵地里、凝心在党组织工作上,培养了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队伍。
(四)建设“融入式”的党建品牌
法院的党建不能脱离中心工作,在党建品牌化建设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基层法院实际和区位特点,找准切入点和创新点,将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展示亮点、突出特色,提升党建品牌化建设科学性,以展示亮点、突出特色,做到强化品牌化培育。推动法院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如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打造了“党徽耀崇法、天平护瀛州”党建品牌,精选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善于服务的优秀党员干警,建立了一支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党员先锋团队,在党建品牌引领下,实现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
(五)创新党建工作的组织形式
党建品牌化建设,其中一个主要的功能就是提高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党建品牌化建设与党建工作两者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基层法院在进行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借助提高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来提升自身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的效率,扩大品牌效应。
特色内容突出、学习形式特别、传播方式创新是激发党建工作活力的重要条件。基层法院可创新党建工作组织形式,丰富理论学习教育内容,深入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法治广场实地学习,促使“三会一课”、主题活动、党员教育培训等活动更加贴近党员、贴近工作、贴近实际,让党建内容与国情党情、经济社会发展、司法实践相结合,实现交互式、沉浸式学习,引领党员干部形成思想文化认同。
此外,当前媒体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并且在很多行业中成为扩大影响力、品牌化建设的有力载体,基层法院在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过程中,可以借助媒体开展一系列工作,特别是注重运用新媒体开辟理论教育新模式,打造数字化教育载体,提升教育的吸引力。如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创新开展“智慧党建”,以“微视频”“微平台”“微空间”“微创意”为抓手,打造了“四微一体”微党建品牌,在助力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创新党员教育形式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为新时代基层法院党建品牌化建设工作提供了方向和引领。品牌化建设是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也是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培育发展科学型、服务型的党建品牌,有利于凝聚党员干部的力量,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提升党建工作的内在价值。
(作者单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