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正确理解改革和法治关系
- 坚持“三力融合”为涉民生执行工作注入“新动能”
- 通过高质量知产审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公正与效率”的“汉阳答卷”
- 【本期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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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正确理解改革和法治关系
叶向阳
□叶向阳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实践证明,法治的实践离不开改革的推动,改革的深化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只有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改革和法治辩证关系的核心内涵、价值取向和实践要求,把握法治改革新任务新要求,才能更深入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有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相协调,为深入贯彻全会精神夯实思想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二者在领导主体、发展道路、实现目标、基本出发点等方面是相统一的,只有二者协调统一,才能让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我们要深刻领会“在法治下推进改革”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改革向前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要积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推重大改革部署落细落稳。我们要深刻领会“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如果完全停留在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内,用老办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或者用零敲碎打的方式来修修补补,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领域改革作出全面系统的决策部署和顶层设计,有力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国发展。全会提出了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要求,为人民法院服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画出了重点,我们要以九分落实的精神,找准找实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促进各领域法治改革任务落地。
二、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服务
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改革助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层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聚力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护航经济体制改革。全会强调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司法承担着调节各类社会关系的重要职能,在其中发挥重要的服务保障作用。要做好助企纾困解难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强化府院联动,激活自救、他救、清算三条路径,构建“输氧—重整—出清”法治化、精准化助企纾困体系,以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为目标导向,在审判工作中将严格保护、整体保护、系统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有力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聚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紧盯“三个环节”,进一步护航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法院作为其中的重要力量,要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格局,在诉前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诉中抓衍生案件治理,在诉后抓释法明理、督促履行,落实好“有信必复”工作,用实用好示范诉讼等机制抓手,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质效、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为社会治理贡献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实现“办理一案、示范一片、引领一方”作用。聚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进一步护航国家安全领域改革。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罪与治理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重拳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稳定。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防控体系,全力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筑牢预防“民转刑”“刑转命”的司法防线,推进减刑假释全域数字协同,确保社会安定和谐。
三、坚持在改革实践中推动法治完善,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积蓄内生动力
深刻理解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和司法改革政策的本质要求、价值导向,准确把握司法规律,以改革思维破难题、解新题,向科学管理要质效、要发展,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坚定正确方向,推动审判理念现代化。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执工作全过程、全方面,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基础上做实“抓前端、治未病”,通过严格公正司法促进善治,既把审执工作放到法律框架里寻求“最优解”,也放到社会大局中求解“最大公约数”,为加速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奠定基础。在双赢多赢共赢的基础上做实共治共享,通过衔接联动、深化合作,最大限度发挥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在信访法治化、诉调衔接改革攻坚、执行难专项整治等重点领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党委政治要求和审判机关法治责任不落空。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审判体系现代化。落实全会关于“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等重大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大交叉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财产查控、处置和分配“三张清单”执行公开改革,以阳光执行推动执行人员理念变革,进一步推动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过程透明化,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用好数据这一新的生产资料、算力这一新的生产力、算法这一新的生产工具,持续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以科技创新塑造法院工作现代化新优势。从严管党治院,推动审判管理现代化。牢固树立“大管理观”,落实审委会宏观管理、审管部门实时管理、院庭长监督管理和法官干警自我管理等审判管理,确保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结合到位、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到位、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奖惩举措到位“四个到位”,激励干警实干担当。坚持严管厚爱,以“大人才观”全面推进“三支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三不腐”,扎实开展司法作风问题、执行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抓实“三个规定”应报尽报,着力打造新时代勤廉法院建设高地。
(作者系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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