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正确理解改革和法治关系
- 坚持“三力融合”为涉民生执行工作注入“新动能”
- 通过高质量知产审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公正与效率”的“汉阳答卷”
- 【本期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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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高质量知产审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孙艳
□孙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重要保障,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自2022年5月1日起,集中管辖焦作市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非技术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022年5月至2024年9月,修武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合计1676件,审结1640件,结案率达97.85%。为推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模式助力提质增效
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金额逐年提高,侵权人的侵权方式日趋多样化,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专业性、复杂性、技术性的特点,导致处理这类案件的难度较大。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就是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机制的全方位改革,在“三合一”审判试点工作深入探索过程中,修武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站位安排部署,系统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不同类型和数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审判专业能力,探索知识产权审判新模式,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理机制。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行政部门取证不规范等潜在问题,及时通过司法建议、联席会议等方式提出有效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健全规章制度,填补管理漏洞,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构建高效调解机制,强化多元纠纷解决能力
修武法院为推进知识产权案件高效调解,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建设探索知识产权纠纷由团队专业化办理。一是加强诉前调解团队建设,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诉前调解团队,提升人案匹配熟练度,推进知识产权案件调解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二是调解贯穿全流程,强调注重案结事了,建立书记员、审判员、主管领导“三级联调”调解模式,动员多层次力量参与诉讼调解,避免案件久拖不决,节约司法资源。三是惩宣结合树新风,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对损害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敲响警钟、形成震慑;高频率组织开展知产保护“法律六进”宣传,实现精准普法,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
三、运用刑事审判新理念,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修武法院坚持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理念,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的实质化认定,对知产类法定罚金刑较高的案件,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前由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缴纳罚金及退缴违法所得的能力进行侦查、评估,对于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明确不得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行、民、刑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合力,提升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质效。
四、锚定行政审判“新焦点”,践行司法监督
修武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优势,精准锚定行政案件审判焦点,优化知识产权行民交叉案件裁判规则与程序衔接,妥善认定知识产权权利人作为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厘清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关的执法权限和范围,积极对接诉讼程序与行政行为合法性自查自纠程序,以司法审判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轨制”高质量推进。
修武法院通过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优势,形成知识产权民事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打击犯罪“三位一体”的全方位保护格局,促进刑民、行民案件中的法益综合、协同保护,对知识产权保护实现“1﹢1﹢1>3”的聚合效应。
人民法院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也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修武法院将始终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样板,努力让公正高效司法成为良好营商环境的鲜明标志。
(作者单位: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