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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中院】
推进小微企业重整案件快速审理
丁洁,张平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小微企业重整案件快速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重整规则及适用标准,适当简化重整程序、缩短各项程序期限,助力企业脱困再生。
规程对小微企业重整价值及可能性识别、管理人选任、债务人自行管理、出资人权益保留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并根据小微企业重整程序的特点,对各程序周期期限作出调整。相较于普通程序,适用快速重整程序的案件耗时将缩减50%以上。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企业经营者及其家庭成员常为企业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规程明确了在取得担保人及相应债权人的同意后,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中对担保债务的清偿一并作出规定。
(丁洁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