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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办案 当场解纷
周瑞平,雷梅洁
本报记者 周瑞平 本报通讯员 雷梅洁 文/图
图①:法官邀请镇村干部共同组织原、被告的家属进行调解。
图②:法官向原告杨某的家属解释调解书内容。
图③:调解结束后,法官来到医院看望被告朱某,并让朱某在调解书上捺下手印。
近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卢村乡杨某家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据了解,朱某有一辆小型面包车,受杨某的父母委托,负责接送杨某上学。3月18日,朱某在送杨某上学途中,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到路边树上,朱某及杨某等七名乘客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造成杨某脾脏破裂、肋骨骨折、面部撕裂伤等,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朱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杨某及其父母将朱某告上法院,要求朱某赔偿经济损失。
法官来到村里后,先开展“背靠背”调解。被告朱某还在医院治疗,委托其家属参与调解。朱某的女儿表示,父亲虽有心赔偿,但只有将一套开小卖部的自建房卖了之后才能赔偿,恳请杨家能宽限时间。原告杨某的母亲则认为女儿受伤严重,后续身体恢复和面部整容需要一笔大额费用,自己家又是低保户,希望法院能支持诉讼请求。
面对双方困境,法官耐心细致地向朱某的家属讲述了杨某受伤情况和家庭困难,让他们换位思考,确保杨某尽快拿到赔偿款用于后续治疗。随后,法官又向杨某的父母解释,朱某受伤严重住院,几乎丧失劳动能力,杨某前期医疗费已由当地政府给予救助,希望双方能够互相体谅,各让一步。最终,法官的调解方案得到双方一致同意,朱某分5次向杨某支付赔偿款共计23万元。